公債法翻修 北縣舉債可多億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3.25 03:03 am
公共債務法將大幅翻修,合計未來地方政府的舉債總額度將再增加六百億元,其中,台北縣可增加二千億元舉債空間,是最大受益者;但北高兩市舉債額度不增反減。
財政部昨天與地方政府達成修改公債法的共識,決定修改地方政府的舉債上限計算方式,還要求地方每年都得強制還本,以減少財政窟窿,避免財政破產。
根據昨天會商結論,舉債額度增加最多的是台北縣,從目前的五百廿億元增加四倍,未來可達二千五百六十九億元,是最大獲益者;不過,北縣的支出也會增加。但台北市和高雄市兩直轄市的舉債額度將不增反減。
外界解讀,修法是在幫年底的縣市長選舉「抬轎」,但財政部長李述德說,這次修法配合未來改為「三都十五縣」,以「債限合理化、還本制度化、資訊透明化」為原則,和選舉無關。
國庫署長黃定方強調,這次只修改地方政府的舉債計算方式,中央政府不變,還是以國民生產毛額計算,而且比率不變。
財政部官員說,配合地方自制法修正和行政區劃法立法,公債法修正草案最快本月底就會報請行政院審議;順利的話,最快六月相關法案可以三讀通過。
財政部昨邀集廿五縣市財政首長開會,討論公債法修正方向,達成修改債限計算方式、強制還本付息兩大共識。國庫署長黃定方會後轉述,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是以前三年度國民生產毛額為債限計算基礎;儘管縣市整體舉債未超過百分之二上限,但已有部分縣市超限。為讓規範合理化,改以歲出總額作計算基礎,和國民生產毛額脫鉤。
【2009/03/2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