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办〔2017〕25号
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办公室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岳塘经开区、区直各部门(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办公室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的意见》(潭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此次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工作,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服务便民的要求,合理确定街道、社区的规模。市委、市政府明确我区现管辖的街道减少3个,即现辖12个街道(东坪街道、岳塘街道、下摄司街道、中洲路街道、书院路街道、霞城街道、建设路街道、红旗街道、宝塔街道、五里堆街道、社建村街道、荷塘街道)调整改革为9个街道(东坪街道、岳塘街道、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建设路街道、书院路街道、宝塔街道、五里堆街道、荷塘街道),社区居委会减少15个,即现辖60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45个社区居委会。
(二)调整原则:
1. 街道调整原则
(1)尊重历史,成块连片。
(2)面积人口大致相当。主城区的街道面积为4-6平方公里,管理的社区为4-6个,人口为5-8万,街道政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为1.5-2公里。
(3)解决老问题,不留新问题。着力解决好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合理设置、协调管理的问题。
(4)调优调少调精。充分考虑区域的发展,未来布局科学合理,统筹规划,为发展预留空间。
(5)不影响老百姓的既得利益。区划调整工作要确保老百姓的既得利益不变。
2. 社区居委会调整原则
(1)以现有社区居委会成建制合并,作适当的划分,避免社区设置犬牙交错、重叠管理。
(2)原则上按照常住居民3000户或者10000人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对市主城区1000户或3000人以下的社区调整优化。
(3)社区调整优化后,2017年内每个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二、具体街道调整方案
调整街道管辖范围,将东坪、岳塘、书院路、建设路、霞城、荷塘街道作适当调整,减少插花地段问题。
(一)东坪街道:面积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万人,辖从霞城街道成建制划入的顺江、和平、联合3个村,岳塘街道划入的泗神庙社区和原东坪街道的万福、横街、三角坪社区。驻地设在原万福社区,位于万福路。
管辖范围:一大桥→建设中路→河东大道→东泗路→钢城北路→湘钢北门→湘钢围墙到滨江中路。
(二)岳塘街道:面积10.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7万,辖菊花塘、大板房、木屐塘、瓦窑塘、岳塘岭、纯冲塘、三株岭7个社区。划出莲城社区到建设路街道,泗神庙社区到东坪街道。驻地不变,位于岳塘路。
管辖范围:钢城北路→湘钢北门及厂区围墙→滨江中路→铁牛路→峨嵋路→电中路→运河路→下摄司路→书院西路→斑竹塘小区围墙(湘钢)→碧泉路→岚霞路→河东大道→东泗路。
(三)霞城街道:面积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3万,辖阳塘、霞城、下摄司、岳塘、五星5个村及从书院路街道划入的牡丹、向家塘社区。(原霞城街道管辖的霞城农场仍归霞城街道管辖,社会事务归牡丹社区管理)。驻地不变,位于牡丹路。
管辖范围:岳塘村、五星村、下摄司村、阳塘村、霞城村及牡丹、向家塘社区。
(四)建设路街道:面积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5万,辖从岳塘街道划入的莲城社区,宝塔街道划入的湖湘、福星、东湖路社区和原街道所辖的大桥、霞光、建设路、曙光社区,划出芙蓉社区到书院路街道。驻地不变,位于建设南路。
管辖范围:一大桥→建设中路→河东大道→岚霞路→霞光路→宝塔中路→湘潭大道→湖湘西路→河东大道→宝塔北路→滨江中路。
(五)书院路街道:面积5.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万,辖从宝塔街道划入的葩金社区,建设路街道划入的芙蓉社区和原街道所辖的斑竹塘、新塘、晓塘、天鹤、飞机坪社区。划出牡丹、向家塘社区到霞城街道,划出书院路社区到下摄司街道。驻地不变,位于东塘坡路。
管辖范围:霞光路→岚霞路→碧泉路→斑竹塘小区围墙→书院西路→友谊广场→电工北路→湘机北门→湘机围墙→规划中月华路→林茵路→宝塔南路→晓塘中路→建设南路→湘潭大道→宝塔中路。
(六)荷塘街道:面积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万,辖金群、指方、清水、滴水埠、荷塘、正江、五爱、竹埠8个村和电化、新桥社区。划出向阳、江滨、新城3个社区到五里堆街道。驻地不变,位于芙蓉大道。
撤并街道,将下摄司、中洲路、五里堆、社建村、红旗街道、宝塔街道进行撤并。
(七)下摄司街道:撤销下摄司、中洲路街道,设立新的下摄司街道,面积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万,辖半边街、迎东、铁牛埠、桔子园、禾花塘、九洲、长城、运河、鸦雀塘、自建、栗塘及从书院路街道划入的书院路社区。驻地设在原中洲路街道,位于电工北路。
管辖范围:阳塘路(原下摄司街道管理的范围)→滨江中路→铁牛路→峨嵋路→电中路→电气学院围墙→下摄司路→书院西路→电工北路→湘机厂北门→湘机厂围墙。
(八)五里堆街道:撤销五里堆街道、社建村街道,设立新的五里堆街道,面积8.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人,辖纱厂街、板塘、金耐、五里堆、安乐、纺城、学卫、新建社区及从荷塘街道划入的向阳、江滨、新城社区。驻地设在原五里堆街道,位于芙蓉大道。
管辖范围:双拥北路→河东大道→芙蓉大道→沁园路→滨江路及芙蓉大道东南部分。
(九)宝塔街道:撤销红旗街道和宝塔街道,设立新的宝塔街道。面积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人,辖云盘、云峰、长塘、红旗、盘龙、宝塔、阳光社区,划出东湖路、湖湘、福星社区到建设路街道,葩金社区到书院路街道。驻地设在原红旗街道,位于红旗路。
管辖范围:宝塔北路→河东大道→湖湘西路→湘潭大道→芙蓉大道→河东大道→双拥北路→三大桥→滨江中路。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7年1月)
(1)1月10日之前,成立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启动全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工作,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2)1月13日之前,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拟调整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村),召开社区(村)代表会议,听取对街道调整预备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包括居(村)、支两委干部、党员、各居(村)民小组长、部分群众代表。
(3)1月18日之前,分别在拟调整街道召开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联工委、政协联工委主要领导,辖区内各居(村)支部书记或居(村)主任、事业站所、学校、医院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街道调整座谈会议,听取对街道调整预备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4)1月22日之前,将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预备方案报至市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符合要求后正式实施。
(二)论证报批阶段(2017年2月)
将街道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请示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市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2月底前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调整优化的请示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由区人民政府审批,批文抄送市民政局备案。
(1)2月9日前,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调整预备方案。
(2)2月10日,上报调整预备方案,布置街道召开会议。
(3)2月20日之前,区人民政府收到请示件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论证形成正式区划调整方案,提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研究讨论,其中区委出具会议纪要,区人大出具决议,区政协出具意见。
(4)2月20日,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人民政府街道调整方案。
(5)2月21-23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街道调整方案。
(6)2月24日,街道上报社区调整方案。
(7)2月27日,区人民政府批复社区调整方案。
(8)2月28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
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辖区内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解决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过程中出现的思想认识、人员分流、资产处置以及其他涉及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区纪委:严明街道调整改革工作中有关纪律。
2. 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街道调整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3. 区委宣传部:起草宣传工作方案及舆情引导工作方案。
4. 区民政局:起草街道调整和社区优化工作方案。
5. 区信访局、维稳办:起草维稳信访工作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
6. 区财政局:起草资产不动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7. 区审计局:对街道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8. 区财政局:2017年安排街道区划调整改革经费145万元,用于街道和社区调整奖励和工作经费(每个街道10万元,社区1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配套政策与措施。岳塘区根据实际需要参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支持此次改革。
(二)关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驻地。街道区划调整后新设立的街道驻地选择,由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社区居委会驻地选择,由街道办事处制定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确定。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驻地应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且地理位置尽量靠近辖区中心。
对调整合并后多余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办公场所,统一提质改造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三)关于新设街道和社区名称确定。尽可能以原有街道和社区名称中的一个作为调整后新街道和社区的名称。新设街道名称的命名,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反映辖区内干部群众的美好愿望和良好追求。命名的相关材料与街道调整方案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社区的命名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连同社区调整优化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关于街道、社区债权债务和资产处置。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调研,制定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化的债权债务、资产处置有关方案。
(五)关于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后行政区划图的制作。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完成后,区民政局编制规范化的行政区划图,宣传和巩固行政区划调整的成果。为保持行政区划矢量数据的完整和准确,避免发生界线纠纷,区行政区划图统一由省民政厅监制,由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基础地理数据,由有资质的单位制作。有关行政区划图的内容,按照国家关于编绘行政区划地图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岳塘区社区调整优化指导意见》
附件:
岳塘区社区调整优化指导意见
为全面整合社区资源,提升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对各街道社区调整优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契机,遵照“依法办事,便于管理,民主自治,方便服务,优化配置”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调整社区规模,合理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切实实现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套最全、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整合最优、居民受益最大,为建设精美岳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居民自治、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功能发挥的要求,对街道所辖社区进行适当调整,坚持方便管理、均衡划分、相对稳定的原则,以地域面积1-2平方公里、人口数量8000-20000为依据,尽量以道路和自然界线为界成建制合并,使社区规模更加科学合理。
(一)坚持地域性原则。以社区所处地理位置、居民的认知度、归属感及社区的历史、文化、交通等自然因素为基础,以街、路、巷为基本界线进行条块划分,做到地域范围清晰、不交错。
(二)坚持功能性原则。通过调整优化社区,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服务居民、办理公益事业等功能,提高为居民服务水平,2017年每个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三)坚持规模性原则。原则上按照常住居民3000户或者10000人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对市主城区1000户或3000人以下的社区一律调整优化。
三、工作安排
此次社区调整优化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实施,步调一致,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成立湘潭市岳塘区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和社区调整优
化工作领导小组。2. 召开区划调整领导小组会议征求和听取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负责人相关建议意见。3. 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岳塘区社区调整优化指导意见》,并报请区委同意。4. 各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调整优化实施步骤,明确调整时间表,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做好社区调整优化工作。5. 各街道召开社区书记主任会议,传达全区社区调整优化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深刻认识社区调整优化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社区工作者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各街道指导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公布社区调整优化方案,审议拟定社区名称和驻地,向居民代表传达全区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精神,宣传社区调整优化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社区名称尽可能以原有社区名称中的一个作为调整后新社区的名称。社区驻地应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地理位置尽量靠近辖区中心。2. 各街道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调整优化的请示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区人民政府批准。3. 跨街道调整的社区,街道之间做好社区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等移接交工作。4. 各街道向所辖每个社区派出1-2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社区调整优化工作。街道要对社区居委会的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封存,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5. 各街道向区民政局上报辖区内各社区基本情况数据。 6. 各街道组织召开全体社区工作者大会,传达全区社区调整优化工作精神,宣布区人民政府批复,公示社区名称、驻地、负责人和办公电话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街道要深入总结社区调整优化过程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及时发现问题,随时上报情况。调整结束后,区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各街道逐个进行验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社区调整优化工作圆满完成。
四、调整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60个社区调整为45个。
(一)荷塘街道: 街道调整后面积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万,辖2个社区、8个村。分别为:新桥社区、电化社区;金群村、指方村、清水村、竹埠村、荷塘村、正江村、五爱村、滴水埠村。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1个社区。具体为:新桥社区和电化社区合并,拟命名商城社区,管辖范围为原新桥和电化的范围,驻地设新桥社区原办公楼。其他8个村委会建制不变。
(二)五里堆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8.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辖11个社区。分别为:板塘社区、纱厂街社区、五里堆社区、金耐社区、新建社区、安乐社区、学卫社区、纺城社区、新城社区、向阳社区、江滨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8个社区。具体为:新城社区和向阳社区合并,拟命名向阳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新城社区原办公楼;纱厂街社区和纺城社区合并,拟命名纱厂街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纱厂街社区原办公楼;新建社区和学卫社区合并,拟命名学卫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社建村街道老办公楼。江滨、安乐、金耐、板塘和五里堆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三)宝塔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辖7个社区。分别为:盘龙社区、宝塔社区、红旗社区、阳光社区、云峰社区、长塘社区、云盘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7个社区。具体为:盘龙社区、宝塔社区、红旗社区、阳光社区、云峰社区、长塘社区、云盘社区,其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四)建设路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5万,辖8个社区。分别为:大桥社区、建设路社区、霞光社区、曙光社区、莲城社区、湖湘社区、福星社区、东湖路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5个社区。具体为:大桥社区和东湖路社区合并,拟命名大桥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大桥社区原办公楼;福星社区和建设路社区合并,拟命名建设路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建设路社区原办公楼;霞光社区和莲城社区合并,拟命名霞光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霞光社区原办公楼。湖湘社区、曙光社区其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五)东坪街道: 街道调整后面积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万人,辖4个社区、3个村。分别为:万福社区、横街社区、三角坪社区、泗神庙社区;顺江村、和平村、联合村。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3个社区。具体为:横街和万福合并,拟命名横街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横街社区原办公楼;泗神庙和三角坪社区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其他3个村委会建制不变。
(六)书院路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5.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万,辖7个社区。分别为:葩金社区、芙蓉社区、天鹤社区、新塘社区、飞机坪社区、斑竹塘社区、晓塘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5个社区。具体为:斑竹塘社区和晓塘社区合并,拟命名晓塘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晓塘社区原办公楼;葩金社区和天鹤社区合并,拟命名葩金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范围,驻地设天鹤社区原办公楼;芙蓉社区、飞机坪社区和新塘社区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七)霞城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3万,辖2个社区、5个村。分别为:阳塘村、霞城村、下摄司村、岳塘村、五星村;牡丹社区、向家塘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2个社区。具体为:霞城农场仍由霞城街道管辖,其社会事务纳入牡丹社区管理,管辖范围为霞城农场和牡丹社区区域范围,拟命名牡丹社区,驻地设牡丹社区原办公楼;向家塘社区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其他5个村委会建制不变。
(八)下摄司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万,辖12个社区。分别为:迎东社区、桔子园社区、铁牛埠社区、半边街社区、栗塘社区、自建社区、禾花塘社区、鸦雀塘社区、运河社区、长城社区、九洲社区、书院路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8个社区。具体为:半边街社区和迎东社区合并,拟命名半边街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区域范围,驻地设下摄司街道原办公楼;栗塘社区和自建社区合并,拟命名栗塘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区域范围,驻地设栗塘社区原办公楼;书院路社区和禾花塘社区合并,拟命名禾花塘社区,驻地设禾花塘社区原办公楼;桔子园社区和铁牛埠社区合并,拟命名铁园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社区区域范围,驻地设在铁牛埠社区原办公楼;鸦雀塘社区、运河社区、长城社区、九洲社区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九)岳塘街道:街道调整后面积10.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7万,辖7个社区。分别为:菊花塘社区、木屐塘社区、大板房社区、岳塘岭社区、三株岭社区、纯冲塘社区、瓦窑塘社区。
社区调整优化后,设立6个社区。具体为:木屐塘社区和瓦窑塘社区合并,拟命名瓦窑塘社区,管辖范围为原两个区域范围,驻地设瓦窑塘社区原办公楼;菊花塘社区、大板房社区、岳塘岭社区、三株岭社区、纯冲塘社区原管辖范围不变,驻地不变。
五、时间安排
1. 2月24日,各街道上报社区调整具体方案。
2. 2月27日,区人民政府批复社区调整方案。
3. 2月28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关键环节
全区社区调整优化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区区划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把相关准备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各街道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好本街道所属社区调整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向每个新组建社区派出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监督社区调整优化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社区稳定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现社区工作人员换届之前一律不减,进入调整后的社区工作。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换届选举前指定新社区临时负责人,其他主任、副主任要逐人安排具体工作。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社区工作者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社区稳定,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工作懈怠,产生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严肃组织纪律,强化管理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扰此项工作。对于蓄意破坏、制造事端、影响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挪用、挤占社区资产和财产。要严肃财经纪律做好移接交工作,对借社区调整之际,隐匿资产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跨街道调整的社区居委会,原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施以及相关资料由原街道负责移交,交新归属的街道接管,人员由新接管的街道负责安排好。社区调整后腾出的房产只能用于新的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进行出售、租赁等;街道调整后多出的用房统一提质改造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对调整社区后剩余的电脑、电视、电话等办公设备要登记备案后,方可在街道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做到统筹兼顾,保持工作连续
当前工作千头万绪,各街道、各社区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既要保证主要工作在上级机关指导下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又要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既要做好当前社区调整优化主要工作,又要未雨绸缪,对社区调整结束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