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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转帖:湖北省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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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10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2005年7月6日)



鄂发〔2005〕11号



  为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解决当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省县域经济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在第一批20个扩权县(市)的基础上,增加郧县、公安县、洪湖市、松滋市、枝江市、宜城市、云梦县、安陆市、黄梅县、团风县、通城县和利川市为第二批扩权县(市)。第二批扩权县(市)与第一批扩权县(市)享有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跨区域事务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事项以外,由省级相关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可由县(市、区)直接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市(州)备案,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结果直达县(市、区),抄送市(州)。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目前须经市(州)审批或由市(州)管理的,改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州)备案;须经市(州)审核、报省审批(审核)的,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报市(州)备案。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执行。



  二、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要保留适当的县域经营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积极到县域拓展业务,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探索服务县域经济的新方式,增加贷款规模,积极处理县域不良贷款。规范政府相关部门、中介机构评估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各金融机构对优质信用地区要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调剂信贷资金,增加信用贷款总量。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允许开办可变现库存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允许高新技术产品、专利产品办理知识产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允许民营企业联保、互保贷款。



  加快建立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体系,整合各部门有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将分散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到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中,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信贷征信业监管,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省和市(州)、县(市、区)财政都要安排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省比照对第一批扩权县(市)的做法,2005年给第二批扩权县(市)和现代化建设试点县(市)借款500万元,用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县(市、区)今后逐步给予同等待遇。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建立民营担保企业,符合国家免税规定的担保机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促进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人才、科技支持



  坚持和完善科技副职选派制度,建立大中城市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人才轮换下派制度,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域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其合法收入给予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有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其他国有事业单位的人员辞职到县域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可发给本人5—8年的基本工资,由原单位在5—8年内付清。



  在县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常规评定或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对特殊需要和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按规定实行特别评审。有计划地组织县域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大中型企业培训进修,各级财政对县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依托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职业培训学校,根据企业用工需要,组织对新录用的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适当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岗前培训经费,采取培训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给予一定补贴的办法进行资助。



  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介,鼓励和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科技项目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县域中小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发展。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装备水平。



  四、努力保障电力供应



  加快电力代管县的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由省电力公司和代管县按平等、自愿的原则,尽快协商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理顺代管县的电力体制,推进同网同价政策的实施。



  加大县域电力基础设施投资,主要加强县域电网(特别是贫困山区的电网)与主网的联络,增强县域电网的支撑力度,重点解决电网供电卡口、与主网联系薄弱、支撑力度不强等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



  五、依法合理使用土地



  县域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县域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足的,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净增耕地折抵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和通过复垦建设用地置换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通过置换和折抵取得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用于县域乡镇基础设施、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建设。使用通过置换和折抵取得建设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村镇总体规划,并依法履行用地审批程序。



  工业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不能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申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流转。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产业集群项目,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用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



  六、大力支持产业集群建设



  省直相关部门要制定扶持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具体办法,健全和完善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体系。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域产业集群建设的规划指导和论证工作。各级技术改造资金、高新技术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标准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应加大扶持产业集群建设力度。各地要优先完善城镇产业集群周围的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产业集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部分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产业集群所在地人民政府,专项用于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补偿安置。



  七、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实行重点县(市、区)利用外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县域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培育一批招商引资重点县(市、区)、利用外资重点县(市、区)和外贸出口重点县(市、区),对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双过千万美元的县(市、区)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县(市、区)参加全省性重大招商引资、展览展销活动,举办单位对展位费给予补贴。在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部外贸促进资金时向县域倾斜。省财政在核定出口退税基数时,对贫困县(市)给予一定的照顾。



  八、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适当降低贫困县(市)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限制性条件和地方配套资金门槛,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贷款贴息,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提高自身“造血”功能。抓紧组织编制通村公路五年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当提高贫困地区通村油路(水泥路)以奖代补的奖励标准,每公里补助10万元。加大对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省财政设立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要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



  九、扶持农、林、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



  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农、林、水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林、水产品加工业,培植农、林、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通过财政贴息,加大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农林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每年选择部分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帮助解决原料收购资金紧张的问题。积极引进和鼓励国外、省外大型农、林、水产品加工企业进入我省县(市、区)发展精深加工业、建设生产基地和科技服务体系。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0-10
湖北的县市扩权是在赶热闹,县市并没有得到真正扩权。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0-11
以下是引用山豆杰在2005-10-10 23:14:49的发言:
湖北的县市扩权是在赶热闹,县市并没有得到真正扩权。


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9-28
可怜的县级随州市没有赶上,现在小马拉大车(扶持广水)好可怜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10-15
其实是一纸空文
yzh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1-30
我来建议一个方案,县级市省与地区市一样直管,同样的权力,县一级就由省直管人事权,财政权,每县上缴全县财政收入的15%到地区市做"管理费",地区市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来收取其它名义的"管理费",全地区的财政只能用5%的财政收入用于地区市驻地的城市开发,超过严励处理,全地区市常委除二个外地的主要一把手外,其它常委必须每县一个,有一个讲话的人嘛 .县市一把手必须为(此为最重要的):1,不能是本地区人2,不能是邻县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1-30
[转帖]湖北新政的重要举措——县市扩权改革全面复辟说明了什么

近几年,湖北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扭转湖北的发展颓势,促进中部崛起,先后推进了一系列在全国都具有创新意义的重大改革,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县市扩权等,这些改革深得民心的改革,大多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近来笔者在一次与基层同志的接触中,发现也有的改革遭遇强大阻力。最典型的就是县市扩权改革,在运行不到两年后就基本复辟,甚至比改革前更糟。并且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阻力居然是来自主管改革的有关部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有关职能部门没有按照改革方案直接向扩权县市下发文件,仍然是通过地市州下发。二是省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扩权县市申报项目的程序不是按照改革方案由扩权县市直接向省政府主管部门申报,而是又回到改革前的模式,先向地市州申报,再由地市州统一向省里申报。按改革方案扩权县市向省里申报的材料都被打回,重新向地市州申报。否则省里不予受理。
那么是不是扩权县市改革方案本身有问题,而导致无法执行呢?基层同志普遍反映,事实并非如此。县市扩权简化了审批程序,节约了县市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十分有必要。那么是什么理由导致政府部门抵制这一改革呢?经过一再追问,基层的同志说出了真实原因——关键是有关部门不愿意放弃部门既得利益,是腐败和官僚主义在作怪。
一是地市州的部门利益受损。一方面,县市扩权后,地市州相应职能部门的权利削弱,利益受到损害。改革前,县市向省里申报项目时,先要经过地市州,而地市州职能部门都要收取一定前期费用,县市不给就设卡为难。改革后他们再不能管卡压了。另一方面,地市州从省里获得项目后,本来应该安排给县市的,他们可以全部和部分截留,安排给本级。改革之后,他们再不能截留项目了。所以大多数地市州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强烈反映,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
二是省府职能部门适当增加了一些工作量,厅长处长们的工作比扩权之前要稍微紧张,他们不乐意。所以对地市州的反映他们举双手赞成。
更严重的是享受扩权政策的县市的处境有时还不如从前了。地市州认为他们想“闹独立”,时刻防着他们,对他们另眼相看,让他们有苦难言。
这样,上下官僚主义者门一拍即合,县市扩权改革就全面复辟了。这样高兴了权力部门,却愚弄了湖北省w,苦了县市,害了湖北人民。
湖北县市扩权改革的复辟,充分说明,我们d内的确存在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他们的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就会不顾人民的利益,拼命抵抗,让d的正确决策难以推行。有人说中央的好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看来湖北的好政策有时也出不了水果湖。湖北县市改革的复辟还说明,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政府自身,来自gcd自身。d要真的想执政为民,最更本,最关键的还是要先解决好自身内部的问题,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惩治官僚主义,特别要把这些和党离心离德的大小官僚主义清除出自己的队伍,才会有希望,人民才会有希望。
yzh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1-30
(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还有大家讲的一个县辖市(台湾就是)是有道理的,很多有条件的县下的地方不能发展城市是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一个大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过去本身就是县驻镇,县城一搬它就衰败了,好心痛的.整体上我不赞成扩县,那又多少县市下降,又要减少城市化,而县实际上又成了现在的地级市,不过是增加几十个地区级而已,又在刮农业的血.我想建议一个就是不调整扩县了,大县因邻近有市划一部分地方给地级市或县级市,它们才能发展,必竞它们地盘少,而县来说它又管不了那地方,发展不了那地方,那地方的老百姓也想去邻近市,把市扩大一些和县相当就以了,也有带动城市化的潜力.讲县辖市,我建议称"中心镇(市)"那就是县下有中心镇(市,县城镇),镇,乡,农场等.
讲一讲中心镇(其实就是县辖市),相当于县城驻镇,拥有城建权相当副县级,一般以1,原县城;2大工矿区镇为必设中心镇,(这样当地有很大的经济及城市建设实力,也为地方老百姓心理平衡),其它设镇标准为:(以各省为标准,本标准以湖南冷水江及湘中地区为假想)1(3),人口集中,有发展实力,交通便利.2(4),辖区人口约3万以上,城区人口达3千以上,(以上可以有乡镇合并)3(5),要地域集中,是中心区域,即为以其为中心半径为15-20公里,能幅射其地域,(不一定全为其镇域,还要超过周边乡镇
yzh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1-30
(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还有大家讲的一个县辖市(台湾就是)是有道理的,很多有条件的县下的地方不能发展城市是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一个大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过去本身就是县驻镇,县城一搬它就衰败了,好心痛的.整体上我不赞成扩县,那又多少县市下降,又要减少城市化,而县实际上又成了现在的地级市,不过是增加几十个地区级而已,又在刮农业的血.我想建议一个就是不调整扩县了,大县因邻近有市划一部分地方给地级市或县级市,它们才能发展,必竞它们地盘少,而县来说它又管不了那地方,发展不了那地方,那地方的老百姓也想去邻近市,把市扩大一些和县相当就以了,也有带动城市化的潜力.讲县辖市,我建议称"中心镇(市)"那就是县下有中心镇(市,县城镇),镇,乡,农场等.
讲一讲中心镇(其实就是县辖市),相当于县城驻镇,拥有城建权相当副县级,一般以1,原县城;2大工矿区镇为必设中心镇,(这样当地有很大的经济及城市建设实力,也为地方老百姓心理平衡),其它设镇标准为:(以各省为标准,本标准以湖南冷水江及湘中地区为假想)1(3),人口集中,有发展实力,交通便利.2(4),辖区人口约3万以上,城区人口达3千以上,(以上可以有乡镇合并)3(5),要地域集中,是中心区域,即为以其为中心半径为15-20公里,能幅射其地域,(不一定全为其镇域,还要超过周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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