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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市制]台湾的“里”和“镇”“市”有什么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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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9-24
引用第25楼无极若尘于2008-09-24 14:20发表的  :
台湾的乡、镇、县辖市都设公所,不是实级政府。对吧?有的没的兄。


台灣的鄉、鎮以及縣轄市是實級政府

是台灣最基層的〝地方自治體〞

但和鄉、鎮、縣轄市平級的直轄市轄區、省轄市轄區雖然也都有〝區公所〞

並且有〝區長〞一職

但是此區長是由市政府指派

並非由區民選舉產生

同時未設〝區議會〞

所以直轄市轄區、省轄市轄區並非地方自治體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9-24
引用第26楼无极若尘于2008-09-24 14:23发表的  :
那台湾的乡跟镇有什么区别呢?照理,镇应该比乡的城市化程度要高些吧。
县辖市的管理权限跟乡、镇是一样的吗?


台灣的鄉與鎮在數十年前確實可以以名稱區別都市化程度

但是經過物換星移

目前已經無法以鄉、鎮之名二分都市化程度了

鄉與鎮都是日治時代的區劃直接改制

〝街〞改為〝鎮〞、〝庄〞改為〝鄉〞

台灣的《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地方制度法》均未規定鄉升格為鎮的具體條件

所以60餘年來除了極少數的鄉升格為鎮的例子

其餘的鄉、鎮之別都是日治時代制定的

一甲子下來有的鎮衰落了、有的鄉興起了

更難以分辨了

所以基本上21世紀的今天

台灣的鄉、鎮已沒有任何差別

名稱不同只是歷史的遺留

通通人口達到15萬直接升格為〝縣轄市〞

台北縣中和市台北縣土城市台北縣蘆洲市桃園縣八德市桃園縣平鎮市台中縣太平市台中縣大里市台南縣永康市全是因為人口達到15萬而直接由〝鄉〞升格為縣轄市的)

鄉與鎮官方英譯也都翻成〝Township〞

沒有任何差別的



至於縣轄市‧‧‧

在行政級別上與鄉、鎮相同

都是台灣的三級政區

所以實質權力在法律上也並無不同

差就差在市公所的員額會比鄉、鎮公所多

年度預算也比較多

(其實也是因為縣轄市管轄人口比鄉、鎮要多、事務比較繁雜的緣故‧‧‧)
[ 此贴被有的沒的在2008-09-24 15:43重新编辑 ]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26楼有的沒的于2008-09-24 15:00发表的  :
台灣的鄉、鎮以及縣轄市是實級政府
是台灣最基層的〝地方自治體〞
.......


乡镇县辖市的政权机构叫公所,公所怎么会是实级政府呢?那应该叫乡镇县辖市政府啊。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29楼无极若尘于2008-09-26 14:37发表的  :
乡镇县辖市的政权机构叫公所,公所怎么会是实级政府呢?那应该叫乡镇县辖市政府啊。


那是大陸的邏輯

對台灣的行政區劃不適用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30楼有的沒的于2008-09-26 14:39发表的  :
那是大陸的邏輯
對台灣的行政區劃不適用


请教:乡镇县辖市公所就是相当于实级政府是吗?那区公所呢?
      乡镇市公所的内部组织是怎样的?谢谢!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31楼无极若尘于2008-09-26 16:32发表的  :
请教:乡镇县辖市公所就是相当于实级政府是吗?那区公所呢?
      乡镇市公所的内部组织是怎样的?谢谢!



這麼說吧,中華民國的基礎自治單位為縣(記得是憲法規定的),以此為準,縣級以下當然就非實級的政府單位。

但是當初國府來台,台灣尚未脫離日本統治太久,如果要完全實行中華民國的行政制度,
怕會引發過度反彈,所以部份保留了日據時期時的地方政治制度。
其中就包括了縣轄市建制與鄉鎮市級的議會制度,一直沿用至今都沒有對這一層級的地方自治制度做大幅修正。

而通常一個實質的地方政府,都會包含行政立法兩權。台灣的鄉鎮縣轄市就包括了行政(公所),立法(鄉鎮市民代表會),
台灣也就習慣而自然的將鄉鎮縣轄市視為實質的地方政府,只是在法規上面鄉鎮縣轄市仍非實質政府單位。

而直,省轄市轄區公所並沒有議會制度的存在,也就沒被視同為政府層級囉。

另外我有個不知是不是錯覺的感覺,就是鄉鎮縣轄市的實際權利,好像是隨著該行政區的窮富來決定的...
像我們彰化市長權利好像就很大的感覺,地方建設拼命做...鄉下地方的鄉鎮長,頂多就是在辦公室吹吹冷氣而已...呵呵!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8-09-26
镇下只能有里,不能有村。
乡若改市后,所辖各村全部改里。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31楼睡搞搞于2008-09-26 18:18发表的  :
這麼說吧,中華民國的基礎自治單位為縣(記得是憲法規定的),以此為準,縣級以下當然就非實級的政府單位。
.......


《中華民國憲法》並未規定地方自治事項

而《地方制度法》第二條第一款:〝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地方制度法》第十四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所以台灣最基層的地方自治體是鄉、鎮、縣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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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30楼无极若尘于2008-09-26 16:32发表的  :
请教:乡镇县辖市公所就是相当于实级政府是吗?那区公所呢?
      乡镇市公所的内部组织是怎样的?谢谢!


直轄市轄區及省轄市轄區是上級政府(直轄市政府、省轄市政府)的派出單位

不符合《地方制度法》中的〝地方自治體〞的規定

所以非地方自治政府

至於鄉鎮市公所的內部組織‧‧‧什麼意思啊?

是指他們內部的單位嗎?

那我提供一下我的家鄉‧‧‧也是台灣鄉、鎮、縣轄市的龍頭大哥~台北縣板橋市公所(轄區設籍550117人)

以及台灣鄉、鎮、縣轄市的小老弟~金門縣烏坵鄉公所(轄區設籍436人)的資料好了

一個最大、一個最小

可以比較一下‧‧‧



板橋市公所

工務課

社教福利課

兵役課

民政課

財政課

建設課

公用工程課

文化課


市場管理所

清潔隊

行政室

計畫室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市長室


(戶籍由〝板橋市戶政事務所〞管理;地籍由〝板橋市地政事務所〞管理;警政由〝台北縣警察局板橋分局〞處理;消防由〝台北縣消防局〞負責中和、永和、板橋三個行政區的〝第一大隊〞處理,均非市公所內部單位)



烏坵鄉公所

全公所只有四個人:鄉長、秘書、課員、書記各一人

所以包山包海

這四人包辦全烏坵鄉所有政務‧‧‧
[ 此贴被有的沒的在2008-09-27 00:2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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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8-09-27
引用第33楼有的沒的于2008-09-26 23:34发表的 :
《中華民國憲法》並未規定地方自治事項


是有的!新聞局網站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3370&CtNode=904&mp=1#10

在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107~111條 ;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112~128條

省縣分別有列入憲法的地方自治的條例中,而縣級以下並沒有,
所以我才有「縣」為中華民國基礎的自治單位的說法。
這個說法也是印象中國中課本介紹憲法時的用詞。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8-09-27
那講的不是〝地方自治事宜〞

講的是〝中央與地方的分權〞

〝地方自治事宜〞規定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

裡面那個〝法律〞

就是《地方自治法》

《地方自治法》中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在《地方自治法》制定的1999年以前

台灣鄉、鎮、縣轄市的相關規定只是一紙沿用50年的台灣省政府的行政命令《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於1950年頒布,使用至1999年)

但這並不是〝法律〞

所以1945年~1999年所有鄉、鎮、縣轄市的設置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因此當時你國中課本的內容,在〝法律上〞是正確的)

這也是1999年修訂《地方自治法》的根本原因

所以現在在法律上

台灣是三級地方政府
[ 此贴被有的沒的在2008-09-27 03:1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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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8-09-28
引用第36楼有的沒的于2008-09-27 02:51发表的  :
那講的不是〝地方自治事宜〞
講的是〝中央與地方的分權〞
〝地方自治事宜〞規定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
.......



你很吵內~ = =

我說的是憲法規定地方自治單位是[縣],
誰管你地方自治細項啊~ 噗噗~  = =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8-09-28
那是舊的了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現在省縣地方制度由《地方自治法》規範之

ㄆ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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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8-09-28
引用第39楼e-intercity于2008-09-28 17:10发表的  :
既然乡镇一回事儿,那么干嘛不把所有的镇改为乡(译作Township),然后县辖市改为镇(译作City),
然后直辖市和省辖市统一起来.
岂不是更好?


所有的鄉和鎮是都譯為〝Township〞

直轄市和省轄市等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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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8-09-30
引用第18楼拖拉居士于2008-08-03 21:42发表的  :
楼上很直接,如果这制度在大陆,一定会搞出乡下辖里的,因为那里人会认为自己仍被称为村,太没面子了!


村跟里在台灣不是正規區劃

沒有被多大重視

甚至如果房子是租的

很多人可能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所在什麼村什麼里

(像我現在租屋在高雄市,我就搞不清楚是新興區的什麼里)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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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8-10-14
引用第44楼youyuan1688于2008-10-14 14:52发表的  :
在城市里搞不清自己是那个里很正常,在大陆也有很多人搞不清自己属于那个社区的,但在农村,村和里应该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不是随便分的单位,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曾经在山区或农村生活的台湾网友能否回答一下

台灣的村和里本來就不是隨便分的

在戶籍、就學、選務、糾紛調解等都有功用

我只是說

村和里不具有〝行政區劃〞的作用

不是某一層級的〝政區〞
尔今死去奴收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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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8-10-16
引用第46楼youyuan1688于2008-10-16 12:22发表的  :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在独立性上,城市中的里,无论多大,大家都不会太介意,也就是说很少有人说我是某某里的,而在农村可能不同,人们会说我是某某村的,这种认知上的不同会导致独立性上的不同,最终会导致农村中的村里具有一定的政区性质,而不像城市中的里只是一个人为的为了需要划分的区域单位

村、里的認知和城鄉無關

台灣鄉下的〝村〞也都是人為劃分

不是自然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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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8-10-16
台灣有些農村的門牌號碼是使用"XX里XX號"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8-10-16
引用第48楼眼鏡男于2008-10-16 16:03发表的  :
台灣有些農村的門牌號碼是使用"XX里XX號"

其實也有**村**號

或**-**號

沒有路名或街名

那是因為該地〝整塊〞就叫那個地名

不另分路或街

不見得是農村

一些新興都市化地區也有類似的地名

像台北縣三峽鎮的〝白雞〞

地址就是直接〝白雞**號〞而沒有路名或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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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8-10-16
引用第50楼youyuan1688于2008-10-16 20:50发表的  :
原来是这样,大陆很多农村地方虽然也是接近人为分区的性质,但因为历史习惯等对村的认同感还是很强的,像比较而言城里人则更认同居民名小区和工厂等非正式的单位(除非是非常古老的老城区,他们比较认同老地名),其次就是区,而对社区和街道的认同感就很差。但现在由于并村运动的展开,村的认同感也下降了,大体分后认同感强,合则认同感低。因此我会有村是否比里更有认同的疑问,看来台湾都是差不多了,毕竟这么多年没有大的变动,大家都习惯了

台灣是個移民社會

沒有〝歷史很悠久〞的居民生活聚落

(一戶人家在同一個地點居住上兩代、三代就算很久了‧‧‧)

台灣不管村或里都是國民政府從日本人手上接收後才劃分或命名

所以中正、國慶、三民、博愛、復興‧‧‧之類的重名很多

也是以道路為劃分依據而不是按照聚落點的範圍劃分

純粹是行政方便

所以居民也沒有什麼〝情感認同〞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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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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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8-10-16
台灣的〝村〞和〝里〞一般是不放入門牌號碼的

儘管在戶籍地址中

〝村〞、〝里〞、〝鄰〞都是其中的組成部分

但是門牌號碼拿掉〝村〞、〝里〞、〝鄰〞就已經是完整的地址了

郵寄、任何機關的正式地址都不需要〝村〞、〝里〞、〝鄰〞

像我家住在〝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號9樓之7〞

這就已經是完整地址

我至今不知道是哪一里哪一鄰

我的戶籍地址是〝台北縣板橋市中正里11鄰中正路***號2樓〞

但是其中的〝中正里11鄰〞幾個字

如非國小國中就學、選舉投票或個人資料填寫〝戶籍地址〞的欄目

基本上是完全用不到的

我不看我的身分證我也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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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8-10-17
嗯.....以都市角度来说ls说得很正确,不过感觉这样却明显太从城市的观点来看台湾,有的没的也许该下乡走走了!  

其实在中南部还存在着很多的农业乡镇,就以我家附近为例,台南市北方的3个靠海乡镇:七股,将军,北门,据我了解这三个乡连一条有门牌的路名都没有(mmmm......连我荒僻的家也没"路"),所以无论是门牌号码或邮寄地址那通常是非将村名写上不可的,如:

台南县北门乡北门村旧埕108号(北门乡公所)
台南县将军乡忠兴村212之1号(将军乡户政事务所)
台南县七股乡玉成村24号(台南县警察局佳里分局七股分驻所)

其中旧埕(王子变青蛙-钱来也)是个晒盐场的旧部落.我想聚落名或保留原来名字的村名该是台湾的乡村居民认同感最强的地名了!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8-10-17
引用第54楼alejandro于2008-10-17 07:34发表的  :
嗯.....以都市角度来说ls说得很正确,不过感觉这样却明显太从城市的观点来看台湾,有的没的也许该下乡走走了!  [表情]
其实在中南部还存在着很多的农业乡镇,就以我家附近为例,台南市北方的3个靠海乡镇:七股,将军,北门,据我了解这三个乡连一条有门牌的路名都没有(mmmm......连我荒僻的家也没"路"),所以无论是门牌号码或邮寄地址那通常是非将村名写上不可的,如:
台南县北门乡北门村旧埕108号(北门乡公所)
台南县将军乡忠兴村212之1号(将军乡户政事务所)
台南县七股乡玉成村24号(台南县警察局佳里分局七股分驻所)
其中旧埕(王子变青蛙-钱来也)是个晒盐场的旧部落.我想聚落名或保留原来名字的村名该是台湾的乡村居民认同感最强的地名了!

‧‧‧

我對鄉村唯一的經驗

就是在台東縣太麻里鄉曾在當地人家住過‧‧‧3天‧‧‧= =

不過你的發表怎麼都變簡體字啊?

我對英文名字沒記憶

你的名字老記不住

要不是你提到住在台南

我都認不出你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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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8-11-02
台湾的“里”应该是衬级啊!我们说“乡里”也就是“乡”里面的一个“里”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8-11-03
鄉下面沒有設里,只有村。

是直省轄市下面的區,以及縣下面的縣轄市和鎮才有設里。

不過,自從鄉鎮分設的制度崩壞之後,有些人口大鄉,下面的村也可能繁華的像城市一樣,例如蘆竹鄉南崁那一帶。明明有很都市化的市容,仍然是村。

而某些鎮下面的里,可能寧靜的像村一樣。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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