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关于调整大兴区清源地区和亦庄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京民划函〔2014〕50号
大兴区政府:
你区《关于清源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京兴政文〔2013〕13号)、《关于亦庄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京兴政文〔2013〕14号)收悉。经2014年1月3日市政府会议研究,同意你区关于调整清源地区、亦庄地区行政区划的意见。
一、调整清源地区,将原清源街道办事处拆分为南北两个街道办事处
(一)设立高米店街道办事处。以原清源街道办事处北部区域为辖区范围。辖区四至:东到京开高速公路,与观音寺街道办事处接壤;西至京九铁路东侧,与黄村地区办事处(镇)接壤;南至康庄路、金星西路,与调整后的清源街道办事处接壤;北至北兴路,与西红门地区办事处(镇)接壤。高米店街道办事处驻地:大兴区康庄路二段九号。
(二)调整清源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南部区域保留清源街道办事处,设立高米店街道办事处后其余区域为调整后的清源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清源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调整亦庄地区,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
(一)设立荣华街道办事处。以亦庄镇东南部,凉水河以东地区为辖区范围。辖区四至:东、南至通州区与大兴区边界线,与开发区实际管理的通州区部分接壤;西至凉水河、西环路、天宝北街、科慧大道、北环西路、天华西路、文化园西路,与拟设博兴街道办事处和调整后的亦庄地区办事处(镇)接壤;北至五环路、科创一街,与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办事处(乡)及调整后的亦庄地区办事处(镇)接壤。荣华街道办事处驻地:大兴区万源街四号。
(二)设立博兴街道办事处。以亦庄镇西南部、瀛海镇东部,凉水河以西地区为辖区范围。辖区四至:东至凉水河和通大线,与拟设荣华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实际管理的通州区部分接壤;南至新凤河,与调整后的瀛海地区办事处(镇)接壤;西至博兴八路、泰和路、博兴十路、凉水河一街,与调整后的瀛海地区办事处(镇)和调整后的亦庄地区办事处(镇)接壤;北至三海子东路,与调整后的亦庄地区办事处(镇)接壤。博兴街道办事处驻地:大兴区博兴七路二号。
(三)调整亦庄地区办事处(镇)辖区范围。保留亦庄地区办事处(镇)建制,设立荣华、博兴2个街道办事处后亦庄地区办事处(镇)其余区域为调整后的亦庄地区办事处(镇)行政区域。亦庄地区办事处(镇)驻地不变。
(四)调整瀛海地区办事处(镇)辖区范围。保留瀛海地区办事处(镇)建制,设立博兴街道办事处后瀛海地区办事处(镇)其余区域为调整后的瀛海地区办事处(镇)行政区域。瀛海地区办事处(镇)驻地不变。
按照市政府会议要求,你区要扎实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落实工作,确保调整地区平稳过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并严格遵守“约法三章”有关规定。
此复。
附件:
1.大兴区清源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示意图
2.大兴区亦庄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示意图
北京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