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沔阳县)行政区划沿革
仙桃市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夏、商为荆州域,周为郧国、州国地,春秋战国属楚,秦隶南郡,为云杜、竟陵地,西汉初年(公元前206年)更南郡为临江国;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朝,恢复南郡,设置州陵县,县治在今洪湖市黄蓬山;新莽代汉(9年),南郡改称南顺郡,州陵县改为江夏县,县治在今新滩口;东汉建武元年(25年),恢复西汉郡县原名;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州陵县属东吴江夏郡;西晋永兴二年(305年),因蜀乱割南郡的华容、州陵、监利三县,别立丰都县,合四县侨置成都郡,隶属成都王(司马颖)国;西晋中后期,云杜县治所迁至今仙桃市西北,东晋分云杜县置惠怀县(治所在今仙桃市南)。南朝时州陵县先后属巴陵郡、州城郡;梁天监二年(503年)在今仙桃市沔城镇始置沔阳郡,在今仙桃市城区置沔阳县,因郡治在沔水之北而得名。北朝西魏文帝大统十七年(551年),裁撤沔阳、州陵、惠怀三县,改置建兴县,隶属沔阳郡,县治迁至今仙桃市沔城,县城仍为沔阳郡治。隋开皇三年(583年),改沔阳郡为复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复州为沔州,改建兴县为沔阳县。又改沔州为沔阳郡,郡县治所均设今沔城。唐武德五年(622年),改沔阳郡为复州,州治迁竟陵县,沔阳县属复州。贞观七年(633年),州治迁回沔阳。天宝元年(742年),改复州为竟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废竟陵郡,重置复州,州治沔阳。宝应二年(763年),州治又移治竟陵,沔阳为属县。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年),分沔阳南境设白沙征科巡院,属江陵府。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升复州为直隶防御州,领景陵、沔阳二县。北宋乾德三年(965年),改白沙征科巡院为玉沙县,属江陵府。至道三年(997年),玉沙县改属复州。宝元二年(1039年),废沔阳县为镇,并入玉沙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复州,降玉沙县为镇,属江陵府监利县。元佑元年(1086年),复置复州(治景陵县),同时复置玉沙县,属复州。沔阳镇仍属玉沙县。南宋端平三年(1236年),复州治所迁回沔阳镇。元至元十二年(1278年)改为复州路,以玉沙为附郭县。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属河南行省荆湖北路宣慰司,辖景陵、玉沙二县,府治和玉沙县治沔阳城。明洪武元年(1368年),沔阳府改属湖广行省。九年(1376年),降沔阳府为州,州治沔阳城。并玉沙县地入州,直属湖广政司,领景陵县。嘉靖十年(1531年),沔阳州改属承天府。天启元年(1621年),沔阳州降为散州,无领县。清顺治三年(1646年),沔阳州改属安陆府,分州南境置文泉县,县治新堤镇。三十年废文泉县,并入沔阳州。
民国元年(1912年),改沔阳州为沔阳县,县治沔城,属湖北省江汉道,直属湖北省。 1943年,中共湖北省委为适应抗日战争战略任务的需要,将与沔阳毗邻的天门、潜江、监利、汉川、汉阳等县交叉组建天(门)潜(江)沔(阳)、监(利)、沔(阳)、汉(阳)沔(阳)、(汉)川沔(阳)四个跨县的县级政区。至1946年相继撤销。1947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返襄南后,重建江汉行政区襄南专区,恢复重建天(门)潜(江)沔(阳)、监(利)沔(阳)、(汉)川汉(阳)沔(阳)三个跨县政区。1948年11月川汉沔县分为(汉)川汉(阳)县与沔(阳)东县。1949年5月底,天潜沔、监沔、沔东三个跨县的县级政区撤销,恢复沔阳县制,隶属湖北省沔阳专署。指定原天潜沔县的干部接管沔阳,6月7日成立沔阳县人民民主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沔阳县大队,分别隶属沔阳专署和沔阳军分区。同时,在彭场正式成立中共沔阳县委,隶属沔阳地委。设立仙桃、彭场两镇和夏家埠头、彭家场、沙湖、杨林尾、协心河、峰口、张沟、潘场、沔城、谢场、毛嘴12个区。1949年7月,沔阳全境解放。8月,改地名为序数区,全县辖一区(夏家埠头)、二区(彭家场)、三区(下查埠)、四区(沙湖)、五区(杨林尾)、六区(峰口)、七区(张沟)、八区(通海口)、九区(谢场)、十区(毛嘴)以及仙桃、彭场两镇。
1949年10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指示,沔阳县人民民主政府更名为沔阳县人民政府,县治由彭场迁往沔城。同月设立新堤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县级),由沔阳县析置,治新堤(今洪湖市区)。11月,建立曹家嘴区为六区,石码头为十一区,小沙口区为十二区,原六区(峰口)改为十区。同月,毛嘴区划归天门县。1950年1月,沔阳所辖脉旺嘴划归汉川县管辖。是年毛嘴区返回沔阳县,称十三区,同时将汉江以南原属天门县的多多团(即今黄家村一、五、六组)和永林以北(即今马王村六、七、八组)划归沔阳县;汉江以北原属沔阳县的仙北8个村划归天门县。汉江成为天、沔的天然县界。1950年4月撤销新堤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并入沔阳县。1951年2月增设十四区(三伏潭)、十五区(西流河)、十六区(汊河口)。6月,分沔境南北置洪湖县与沔阳县,同年7月撤销沔阳专署,沔阳县改属湖北省荆州专署,沔阳、洪湖分县,沔阳将东荆河以南的六区(曹家)、十区(峰口)、十一区(石码头)、十二区(小沙口)、十六区(汊河口)划归洪湖县。沔阳设一区(胡场)、二区(彭场)、三区(长埫口)、四区(沙湖)、五区(杨林尾)、六区(何场)、七区(张沟)、八区(通海口)、九区(剅河)、十区(沔城)、十三区(毛嘴)、十四区(三伏潭)、十五区(西流河)和仙桃、彭场两镇。全县设170个乡、180个村(未经"土改"建乡的地区称村)。1952年4月沔阳县治由沔城迁往仙桃镇。12月,增设十一区(下查埠),改十五区(西流河)为十二区。1953年5月撤销十一区(下查埠),原十四区(三伏潭)改为十一区。1955年10月 撤销十区(沔城),改十三区为十区。1956年1月 改序数为地名区,全县辖12区、2个镇。2月,撤销在伏潭区。4月,撤销何场区。5月,撤销区级建制,设胡场、长埫口、杨林尾、通海口、西流河、王市口、沙湖、张沟、剅河、毛嘴10个农村生产指导组、7个镇、64个乡。1957年12月恢复区级建制撤销生产指挥组建立胡场、王市口、长埫口、杨林尾、沙湖、通海口、张家沟、毛嘴、西流河9个区和仙桃、彭场两个镇。1957年至1965年,沔阳县先后将长河、吴豆、大岭、黄家口划归洪湖。至此,县境始定,东南与洪湖以东荆河南支为界,西南以东荆河主流与洪湖、监利为界,北面以江汉与天门、汉川为界,西邻潜江,东接汉阳,东北与汉川相邻,东南与武汉市汉南农场毗连。总面积为2538平方公里,地跨东经112°55′-113°49′、北纬30°04′-30°32′之间,东西长约78公里,南北宽约35公里。1958年2月 撤销张沟区。10月,改区为人民公社建制,全县设立八一、汉江、长埫口、沙湖、杨林尾(东风)、彭场(红十月)、张沟、通海口、西流河、毛嘴10个人民公社和仙桃镇。彭场镇并入彭场公社。下辖66个管理区、676个中队和4159个小队。1959年,恢复彭场镇为县辖镇。1960年7月彭场镇并入彭场人民公社。10月仙桃镇改称仙桃人民公社。全县有11个区级公社。1961年5月恢复区、镇建制,全县辖仙桃、彭场两镇和胡场、彭场、长埫口、沙湖、杨林尾、张沟、通海口、剅河、毛嘴、汉江、西流河11个区(其中剅河区恢复较迟,时间为1962年7月),将原来66年管理区改为66个小公社,改676个中队为736个生产大队,下辖4450个生产队。1968年3月经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沔阳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原沔阳县委、县人民政府职能。1970年8月恢复沔阳县委,保留县革委会。按照宪法规定,革委会既是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75年1月 撤区并社,将全县66个区(镇)辖公社和彭场并为郑场、毛嘴、剅河、三伏潭、胡场、姚嘴、通海口、张沟、郭河、袁市、汉江、长埫口、八潭、公明、西流河、茭排、彭场、杨林尾、联合、沙湖20个公社,保留仙桃镇。4月,长埫口公社更名为红潭公社,姚嘴公社更名为陈场公社,菱排公社更名为下查埠公社。11月,公明公社并入红潭公社。1977年1月沙湖公社在通顺河以南的7个大队与沙原种场合并,建立保丰公社。1978年4月,撤销保丰公社。10月,联合公社并入杨林尾公社,袁市公社并入汉江公社,下查埠公社并入西流河公社,八潭、红潭公社并入长埫口公社,恢复彭场为县辖镇。
1980年12月,撤销沔阳县革命委员会,选举产生沔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构。恢复沔阳县人民政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同月 汉江公社更名为黄荆公社。1984年2月恢复区乡建制,全县辖郑场区、三伏潭区、剅河区、胡场区、黄荆区、长埫口区(镇)、郭河区(镇)。区下设70个乡、8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原大队改为649个村民委员会,原生产队改为4780个村民小组,另有县辖场、站11个。11月沔城镇升格为县辖镇。1985年11月 建立三伏潭镇、陈场镇、新里仁口镇、彭场区(镇)。
1986年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沔阳县建制,成立仙桃市。10月仙桃市在沔阳剧场举行隆重成立大会。至此,历经1484年的沔阳县,宣告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汉阳周志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