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号):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大马乡划归郑州市代管的新郑市管辖。
(2)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号):许昌市襄城县撤销城关镇,设立城关街道。
(3)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3号):许昌市襄城县撤销茨沟乡,设立茨沟街道。
(4)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洛阳市洛龙区
调整诸葛镇李村镇部分
行政区划撤销李村镇实行
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4号),洛阳市
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洛龙区调整诸葛镇李村镇部分
行政区划撤销李村镇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通知》:洛阳市洛龙区调整诸葛镇李村镇部分
行政区划,撤销李村镇,设立李村街道。将原李村镇雷村、陈沟、魏村、袁沟、耿沟、东宋、南宋、苇园、老井等9个社区划归诸葛镇管辖,诸葛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至雷村。将诸葛镇西白塔、康庄、司马、西棘针、东棘针、谭翟、方楼、王府、道湛、梁村、诸葛、刘井、西韩、西马、杨堂等15个社区划归新设立的李村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诸葛镇管辖刘窑、杨沟、刘沟、苏沟、潘沟、西山张、下徐马、上徐马、雷村、陈沟、魏村、袁沟、耿沟、东宋、南宋、苇园、老井等17个社区,面积60平方公里。李村街道办事处管辖西白塔、康庄、司马、西棘针、东棘针、谭翟、方楼、王府、道湛、梁村、诸葛、刘井、西韩、西马、东白塔、申明、提庄、袁付、西柿园、东柿园、石罢、武屯、南寨、上庄、下庄、李东、李西、李南、李北、西李、偏桥、油赵、杨堂、杨湾、新民等35个社区,面积 79.4 平方公里。
(5)5月24日,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撤销张湾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5号):三门峡市陕州区撤销张湾乡设立甘棠街道,甘棠街道管辖范围为原张湾乡行政区域,即管辖南关、关沟、雷家湾、尤家湾、七里堡、桥头、土桥、新桥、西罐、张赵、芦村、新庄、指望、柳林、大坪、红旗、上陈东、下陈东、三元、蔡白共20个村,街道办公地点为原张湾乡政府驻地不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陕州区张湾乡设立甘棠街道的批复》(三政文〔2022〕35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甘棠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豫民文〔2022〕276号)2023年4月10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湾乡设立甘棠街道的通知》三陕政〔2023〕3号 (6)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6号):安阳市内黄县撤销城关镇,设立繁阳街道。撤销张龙乡,设立龙庆街道。
(7)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7号):周口市商水县撤销城关乡,设立阳城街道。
(8)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8号):驻马店市平舆县撤销郭楼镇,设立郭楼街道。
(9)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9号):许昌市建安区撤销小召乡,设立小召街道。
(10)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辉县市赵固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10号):辉县市撤销赵固乡,设立赵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赵固镇行政区域为原赵固乡行政区域,赵固镇政府驻原赵固庙乡驻地不变。
(11)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1号):洛阳市洛龙区撤销李楼镇,设立李楼街道;
(12)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2号):洛阳市洛龙区撤销安乐镇,设立安乐街道;
(13)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3号):洛阳市洛龙区撤销丰李镇,设立丰李街道;
(14)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4号):洛阳市宜阳县撤销城关镇,设立兴宜街道。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宜阳县城关镇设兴宜街道的通知》 (15)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5号):洛阳市新安县撤销城关镇,设立汉关街道。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新安县城关镇设立汉关街道的批复》 (16)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6号):洛阳市洛宁县撤销城关镇,设立永宁街道。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洛宁县城关镇设永宁街道的批复》 (17)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7号):周口市淮阳区撤销王店乡,设立王店街道。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淮阳区撤销王店乡设立王店街道的批复》 (18)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8号):周口市淮阳区撤销刘振屯乡,设立刘振屯镇。
(19)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19号):周口市郸城县撤销汲水乡,设立汲水镇。
(20)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沈丘县冯营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20号):沈丘县撤销冯营乡,设立冯营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冯营镇行政区域为原冯营乡行政区域,冯营镇政府驻原冯营乡驻地不变。
(21)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睢县撤销城郊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21号):睢县撤销城郊乡设立凤城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凤城
街道管辖范围为原城郊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城郊乡政府驻地。
(22)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睢县撤销董店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22号):睢县撤销董店乡设立董店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董店
街道管辖范围为原董店
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董店
乡政府驻地。 (23)6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23号):睢阳区撤销包公庙乡,设立包公庙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包公庙镇行政区域为原包公庙乡行政区域,包公庙镇政府驻原包公庙乡驻地不变。
(24)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4号):商丘市睢阳区撤销临河店乡,设立临河店镇。
(25)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5号):商丘市梁园区撤销李庄乡,设立李庄镇。
(26)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6号):商丘市虞城县撤销大侯乡,设立大侯镇。
(27)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7号):商丘市柘城县撤销大仵乡,设立朱襄镇。
(28)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22〕28号):商丘市柘城县撤销老王集乡,设立老王集镇。
(29)河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
潢川县魏岗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29号):潢川县撤销魏岗乡设立魏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魏岗镇所辖行政区域为原魏岗乡行政区域,魏岗镇政府驻原魏岗乡政府。魏岗镇所辖行政区域范围:牛岗1个居委会,杨围孜、辛店、高楼、牛岗、柳店、凤淮、靠山集、胡围孜、邬桥、余店、毛围孜、张楼、和平、郝楼、程寨、新里集、顺河、彭寨、双围孜、邓店20个行政村,共21个村(居)。镇政府驻地为邓店村。
(30)河南省民政厅发出《
关于固始县徐集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2〕30号):固始县撤销徐集乡设立徐集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徐集镇所辖行政区域为原徐集乡行政区域,徐集镇政府驻原徐集乡政府。徐集镇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为:光明、徐集、马寨3个居委会,白羊、八庙、赵岗、吴庙、郭洼、顺河、王垴、花集、花棚、堰沟、季楼、古城、文塔、沈岗、贾庙15个行政村,共18个村(居)。镇政府驻地为马寨社区。
(31)5月2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郑政函〔2022〕19号):变更二七区部分行政区划,解放路街道与德化街街道合并,设立新的德化街街道。调整侯寨街道管辖范围设立金水源街道。金水源街道办事处辖9 个村或社区(大田垌、张李垌、三官庙、盆刘、南岗刘、郭家咀、荆砦、广秀、红花寺等)。管辖区域东至管城区交界处,西至郑登快速通道,南至侯寨街道办事处,北至刘砦交界处。 面积约 23.9 平方公里,
人口约3.5 万人。
注:2016年8月23日二七区印发《二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的通知》,决定成立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为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决定成立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 (32)10月,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复(汴政批复〔2022〕16号):通许县设立许城街道。新设置的许城街道辖区面积 20平方千米,辖原咸平街道的迎宾、毛庄、金达、东水沃、咸平湖、邢岗、西仓、爱民、东关、苗岗等10个社区,常住人口9万人,街道办事处驻咸平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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