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岳塘区宝塔乡和霞城乡的葩金村、新造村存划归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
1993年7月,湘潭高新区撤销宝塔乡,设立宝塔
街道,并将霞城乡的葩金村、新造村划归宝塔街道管辖。
2010年9月,湘潭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
调整湘潭高新区发展空间的决定》:调出宝塔街道办事处已建成的葩金等7个社区和新材料工业园,共计32.04平方公里;保留德国工业园、火炬创新创业园,共计7.8平方公里;调入板塘乡、双马镇(含双马工业园)全境,共计38平方公里。高新区管辖范围由原来的40.39平方公里调整为45.8平方公里。将宝塔街道办事处除新造村、新塘里社区和吉安路社区以外的村、社区的社会事务和新材料工业园交岳塘区直接管理;双马镇、板塘乡成建制划给高新区托管,原宝塔街道办事处新造村、新塘里社区、吉安路社
区划入双马镇托管;高新区托管范围内社会事务的托管内容和托管方式参照九华、昭山示范区的社会事务托管实施意见执行,其托管范围内的教育、计生、医疗卫生等社会事务反托管给岳塘区管理。
2012年,撤销板塘乡,设立板塘街道;撤销双马镇,设立双马街道。
至此,湘潭高新区辖板塘街道、双马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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