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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行政区划通名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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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10
除了特别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型政区外,我国的行政区划通名体系只能分为城镇型和普通型两种。普通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目前在我国还是取省--县---乡三级最合适。把都定义为省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把市定义为县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把镇定义为乡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目前在我国取都(省级)--市(县级)--镇(乡级)做为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体系通名还是比较合适的。应该取消区--街道两级容易引起企意的城市型政区通名,确认镇为城市型乡级政区通名,纠正镇是城乡并存型政区通名的错误概念。城乡并存型政区就是普通型政区。
[ 此帖被QQme在2009-06-09 23: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10
赞成,只是都长可不大好听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10
取都的考虑出于以下两条:都--大都市也;都--都市连绵区。都下划分市,也不排除有少量的县。设都的门槛要高,除了要有一个城市人口超过300万的中心城市做依托外,辖区内部城市化率不能低于百分之七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10
引用第2楼巴岳总督于2007-08-10 18:19发表的  :
赞成,只是都长可不大好听


也可叫行政长官啊!其实都长叫久了,也就不难听了。香港的行政长官和特首不知道平时是怎么称呼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10
同意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07
回 1楼(大同小异) 的帖子
城市特大了习惯上就改称为都市!国家现在设立的直辖市一般都是大都市和大的都市区。有鉴于需要区别属于特别大的城市---大都市区与一般的城市,在其通名称谓上改叫“都”,作为行政区划城市型政区通名序列最高级---相当于省级的城市型政区通名---“都”,其含义比“直辖市”更直观形象,也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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