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治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1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县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长政函〔2021〕7号)精神,现将我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撤销合室乡,整建制并入潞华街道。以原合室乡和原潞华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潞华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潞城区中华西街181号。
二、撤销翟店镇,设立翟店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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