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2〕5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浦口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12〕18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浦口区乌江镇与桥林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桥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明因路1号。
二、同意撤销浦口区石桥镇、星甸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星甸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星甸集镇中心街38号;将原星甸镇万隆居委会西至绕镇公路、北至汤泉街道办事处瓦殿村、东至龙华居委会、南至解放桥居委会的区域(新金居委会)及龙山、龙井、龙华3个居委会和大黄村委会划归汤泉街道办事处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后,桥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84.95平方公里,人口6.7万人,管理12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汤泉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09平方公里,人口3.35万人,管理9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星甸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41.19平方公里,人口5.04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