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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昭化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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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2-17
广元市昭化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

一、设置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现设置建制村212个(含广元市经开区管辖的2个村),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拟减少村85个,减幅为40%,同步优化社区设置。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元坝镇:

1.保留设置情况(3个)

(1)保留柳桥村。

(2)保留拣银岩村。

(3)保留中梁村。

2.调整设置情况(13个)

(1)将紫云村3-5组、嘉川村、三清村合并,设紫云村,办公地点驻原紫云乡人民政府。

(2)将中漕村、紫云村1-2组、云雾村1-3组合并,设云雾村,办公地点驻原中漕村委会。

(3)将金花村、云雾村4-6组合并,设金花村,办公地点驻原金花村委会。

(4)将普子村、分水岭村1-2组合并,设普子村,办公地点驻原普子村委会。

(5)将分水岭村3-5组、新胜村合并,设分水岭村,办公地点驻原分水岭村委会。

(6)将青树村、大坝村合并,设大坝村,办公地点驻原大坝村委会。

(7)将吴沟村、杏花村合并,设杏花村,办公地点驻原吴沟村委会。

(8)将元坝村7-10组、五一村合并,设五一村,办公地点驻原五一村委会。

(9)将泉坝村、光华村3-4组、长坝村合并,设长坝社区,办公地点驻原长坝村委会。

(10)将机制公司、3762油库、桂花村4-6组、轻管所社区、青梅路社区合并,设青梅路社区,办公地点驻原轻管所社区。

(11)将桂花村1-3组、京兆路社区合并,设京兆路社区,办公地点驻原京兆路社区。

(12)将胜利村、元坝村1-6组、光华村1-2组、六四零社区合并,设马克思街社区,办公地点驻原元坝村委会。

(13)将柳桥村3.5.6组部分居民、东山村合并,设东山社区,办公地点驻原东山村委会。

(二)昭化镇:

1.保留设置情况(10个)

(1)保留南马村。

(2)保留松宁村。

(3)保留城关村。

(4)保留战胜村。

(5)保留天雄村。

(6)保留凤凰村。

(7)保留鸭浮村。

(8)保留石盘村。

(9)保留城关社区(更名为葭萌关社区)。

(10)保留摆宴村(广元市经开区管辖)。

2.调整设置情况(5个)

(1)将凤阳村、柏杨村、五马村合并,设朝阳村,办公地点驻原朝阳乡人民政府。

(2)将灯杆村、群峰村合并,设灯杆村,办公地点驻原灯杆村委会。

(3)将牛头村、新凡村合并,设牛头村,办公地点驻原牛头村委会。

(4)将孟江村、云台村、五堆村合并,设大朝驿村,办公地点驻原大朝乡人民政府。

(5)将坪雾村、坪雾社区合并,设坪雾社区,办公地点驻原坪雾村委会。(广元市经开区管辖)

(三)射箭镇:

1.保留设置情况(4个)

(1)保留帽壳村。

(2)保留云峰村。

(3)保留明觉社区。

(4)保留射箭社区(更名为提阳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7个)

(1)将五房村、鹅项村合并,设五房村,办公地点驻原五房村委会。

(2)将潼梓村、潼北村合并,设潼梓村,办公地点驻原潼梓村委会。

(3)将笔架村、塔子村、京元村合并,设京元村,办公地点驻原京元村委会。

(4)将板石村、三好村合并,设板石村,办公地点驻原板石村委会。

(5)将前锋村、利华村合并,设前锋村,办公地点驻原前锋村委会。

(6)将龙江村、红花村合并,设龙江村,办公地点驻原红花村委会。

(7)将晒金村、丁角村合并,设晒金村,办公地点驻原晒金村委会。

(四)红岩镇:

1.保留设置情况(9个)

(1)保留华丰村。

(2)保留金牛村。

(3)保留青光村。

(4)保留会果村。

(5)保留照壁村。

(6)保留红寨村。

(7)保留沙坝社区。

(8)保留红岩社区(更名为百花社区)。

(9)保留白果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5个)

(1)将红江村、广吉村合并,设红江村,办公地点驻原红江村委会。

(2)将百花村、坪林村合并,设坪林村,办公地点驻原坪林村委会。

(3)将玉皇村、长梁村合并,设长梁村,办公地点驻原玉皇村委会。

(4)将天星村、双狮村合并,设天星村,办公地点驻原天星村委会。

(5)将山溪村、竹林村合并,设山溪村,办公地点驻原山溪村委会。

(五)虎跳镇:

1.保留设置情况(6个)

(1)保留南斗村。

(2)保留青龙村。

(3)保留五龙村。

(4)保留丁家社区。

(5)保留虎跳社区(更名为亭子湖社区)。

(6)保留陈江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9个)

(1)将竹江村、南流村合并,设竹江村,办公地点驻原竹江村委会。

(2)将东沟村、东岩村合并,设东岩村,办公地点驻原东岩村委会。

(3)将毗鹿村、仙山村合并,设毗鹿村,办公地点驻原毗鹿村委会。

(4)将湖溪村、三公村合并,设三公村,办公地点驻原三公村委会。

(5)将樟树村、雷鸣村合并,设雷鸣村,办公地点驻原雷鸣村委会。

(6)将玉罗村、断桥村合并,设断桥村,办公地点驻原断桥村委会。

(7)将金宝村、陈江村合并,设陈江村,办公地点驻原陈江村委会。

(8)将罗江村、紫金村合并,设紫金村,办公地点驻原紫金村委会。

(9)将大务村、双柏村合并,设大务村,办公地点驻原大务村委会。

(六)青牛镇:

1.保留设置情况(3个)

(1)保留莲池村。

(2)保留团结村。

(3)保留苏山村。

2.调整设置情况(2个)

(1)将白牛村、文书村合并,设白牛村,办公地点驻原白牛村委会。

(2)新建青牛峡社区,办公地点驻青牛镇农贸市场管理房。

(七)卫子镇:

1.保留设置情况(8个)

(1)保留元柏树村。

(2)保留保民村。

(3)保留千秋村。

(4)保留中山村。

(5)保留板石沟村。

(6)保留冯家岭村。

(7)保留卫子社区(更名为金印社区)。

(8)保留石井铺社区(更名为石井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9个)

(1)将茶店村、商家梁村、卫子村合并,设卫子村,办公地点驻原卫子村委会。

(2)将新力村、梅树村、梅岭村合并,设梅树村,办公地点驻原梅树村委会。

(3)将新荣村、刘家河村合并,设新荣村,办公地点驻原新荣村委会。

(4)将石井村、板庙村合并,设石井铺村,办公地点驻原石井村委会。

(5)将庙儿顶村、肖家寨村合并,设肖家寨村,办公地点驻原肖家寨村委会。

(6)将潜力村、沈家阁村合并,设沈家阁村,办公地点驻原沈家阁村委会。

(7)将龙口村、新场村合并,设新场村,办公地点驻原新场村委会。

(8)将狮子村、田岩村合并,设狮子村,办公地点驻原狮子村委会。

(9)将穿心村、春花村合并,设穿心村,办公地点驻原穿心村委会。

(八)太公镇:

1.保留设置情况(8个)

(1)保留白头村。

(2)保留水磨村。

(3)保留场埃村。

(4)保留学堂村。

(5)保留红卫村。

(6)保留玄贞村。

(7)保留太公社区(更名为红军山社区)。

(8)保留黄龙社区(办公地点驻原黄龙乡人民政府)。

2.调整设置情况(7个)

(1)将双龙村、高照村合并,设高照村,办公地点驻原高照村委会。

(2)将太平村、普照村、红林村合并,设太平村,办公地点驻原太平村委会。

(3)将黄金村、明水村、陵江村合并,设黄金村,办公地点驻原黄龙乡人民政府。

(4)将双庙村、朱真村合并,设双庙村,办公地点驻原双庙村委会。

(5)将雷音村、回龙村合并,设回龙村,办公地点驻原回龙村委会。

(6)将大树村、太公岭村合并,设太公岭村,办公地点驻原大树村委会。

(7)将洞坪村、刘庄村合并,设张家村,办公地点驻原张家乡人民政府。

(九)清水镇:

1.保留设置情况(5个)

(1)保留白鹤村(更名为香溪村,办公地点驻原香溪社区)。

(2)保留玉莲村。

(3)保留普贤村。

(4)保留安山村。

(5)保留树丰村。

2.调整设置情况(9个)

(1)将椿阳村、傲盘村合并,设傲盘村,办公地点驻原傲盘村委会。

(2)将元林村、金紫村合并,设金紫村,办公地点驻原金紫村委会。

(3)将茯苓村、松梁村合并,设松梁村,办公地点驻原松梁村委会。

(4)将石庙村、尖山村合并,设石庙村,办公地点驻原石庙村委会。

(5)将文华村1-2组和4-10组合并,设文华村,办公地点驻原文华村委会。

(6)将龙凤村、艺丰村合并,设龙凤村,办公地点驻原龙凤村委会。

(7)将关帝庙村1-8组、清凉村合并,设清凉村,办公地点驻原清凉村委会。

(8)将清水社区、关帝庙村9组、文华村3组合并,设关帝庙社区,办公地点驻原关帝庙村委会。

(9)撤销香溪社区。

(十)柏林沟镇:

1.保留设置情况(5个)

(1)保留马蹄滩村。

(2)保留八庙村(更名为金岚村)。

(3)保留长岭村。

(4)保留柏林社区(更名为岚桥社区)。

(5)保留文村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5个)

(1)将冯家坪村、岚黎村合并,设岚黎村,办公地点驻原岚黎村委会。

(2)将帽盒山村、向阳村合并,设向阳村,办公地点驻原向阳村委会。

(3)将党阳村、助国村合并,设助国村,办公地点驻原助国村委会。

(4)将双龙村、银峰村合并,设双龙村,办公地点驻原双龙村委会。

(5)将明安村、白马村合并,设赤岚村,办公地点驻原白马村委会。

(十一)王家镇:

1.保留设置情况(7个)

(1)保留文星村。

(2)保留五马村。

(3)保留道角村(更名为晋贤村)。

(4)保留金星村。

(5)保留方山村。

(6)保留安平村。

(7)保留王家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5个)

(1)将新华村、熨斗村合并,设新华村,办公地点驻原新华村委会。

(2)将红庙村、更新村、石马村合并,设红庙村,办公地点驻原红庙村委会。

(3)将银鱼村、檀木村合并,设银鱼村,办公地点驻原银鱼村委会。

(4)将金峨村、作功村合并,设作功村,办公地点驻原作功村委会。

(5)将云台村、荣华村合并,设荣华村,办公地点驻原荣华村委会。

(十二)磨滩镇:

1.保留设置情况(3个)

(1)保留中华村。

(2)保留百胜村。

(3)保留磨滩社区(更名为龙门场社区)。

2.调整设置情况(6个)

(1)将金堂村、龙桥村合并,设金堂村,办公地点驻原龙桥村委会。

(2)将马安村、长青村合并,设长青村,办公地点驻原长青村委会。

(3)将碧松村、佛岩村3-5组合并,设佛岩村,办公地点驻原碧松村委会。

(4)将佛岩村1-2组和6组、金华村合并,设金华村,办公地点驻原金华村委会。

(5)将磨滩村、照山村合并,设磨滩村,办公地点驻原磨滩村委会。

(6)将工农村、金包村合并,设工农村,办公地点驻原工农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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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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