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出台了《关于推进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改革工作的方案》(新办[2020]8号):
“按照高新区与卫滨区、经开区与红旗区套合,卫滨区高端装备专业园区与高新区、新东产业集聚区与经开区融合的要求,对高新区、经开区规划空间进行整合”;
“将小店镇、新东产业集聚区(含洪门镇原堤、张堤、保安堤、赵楼等7个村)、纬七路街道整合为经开区规划空间”;
“按照高新区与卫滨区套合进行整合,将关堤乡、振中街道划归卫滨区代管”
职能调整
“高新区、经开区主要履行开发区整体规划的编制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村庄城市化改造、营商环境改善、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职能”
“高新区、经开区所在行政辖区的其他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征地拆迁等相关职能,分别由卫滨区、红旗渠承担;同时将教育和医疗等社会事业全部移交行政区”
“将高新区、经开区代管的镇(办)交由卫滨区代管及红旗区管理,镇(办)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征地拆迁”等相关职能移交卫滨区、红旗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