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乡镇区划调整以国家规定的建制镇条件为依据,以扩大乡镇规模为出发点,根据县城和省确定的中心镇发展需要调整乡镇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壮大实力,增强带动力。同时,选择若干规模大,经济基础好,有一定发展潜力,交通便利,并有一定人口规模和辐射功能的乡镇作为市级重点发展中心镇。通过区划调整,强化中心镇的地位,以中心镇带动周边乡镇发展,推动我市城市化快速发展。
这次乡镇区划调整的标准为,平原地区乡镇人口在50000人左右,行政村在4000人左右;丘陵地区乡镇人口在30000人左右,行政村在3000人左右;山区乡镇、民族乡人口在15000人左右,行政村在1500人左右;县城人口应达到10万人以上;中心镇人口应达到6万人以上。现有乡镇、村规模超过上述标准的不得划小规模。调整后的乡镇政府驻地应交通便利,区位适中,方便群众办事。
预计,全市乡镇区划调整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