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上海市委决定设立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综合交通组织管理、区域规划发展统筹、组织实施区域开发、指导协调属地管理,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2010年1月市政府第25号令颁布的《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明确,虹桥商务区区域范围东起外环高速(S20),西至沈海高速(G15),北起京沪高速(G2),南至沪渝高速(G50),总面积约86.6平方公里,包括长宁区新泾镇3.5平方公里,程家桥街道4.7平方公里;闵行区新虹街道19.2平方公里,华漕镇26.9平方公里,七宝镇0.3平方公里;青浦区华新镇2.6平方公里,徐泾镇16.4平方公里;嘉定区江桥镇12.7平方公里,真新街道0.3平方公里。管委会承担着两大任务:一是虹桥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和功能打造,二是虹桥枢纽运营管理协调和应急处置协调。主要职责是区域内综合交通组织管理、区域规划发展统筹、组织实施区域开发、指导协调属地管理。涉及主功能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供地预审、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施工许可和户外广告设置等事项由市里委托管委会审批。2015年,管委会与四区政府签署《推进虹桥商务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就规划统筹、功能打造、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强化对接。
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商务区管理体制机制会议明确商务区调整划分为:核心区和四大片区,其中核心区面积16平方公里,四大片区包括:闵行片区、长宁片区、青浦片区和嘉定片区,总面积86.6平方公里。明确管委会统筹商务区规划实施、做好商务区开发建设计划时序管理(包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出让计划、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统一协调区域制定产业与招商政策、负责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运行管理综合协调和国家会展中心运行配套服务、统一商务区管理与服务标准等职责。
2019年11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虹桥商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开放枢纽的实施方案》明确,按照街镇整建制提升的原则,将原未纳入区域的闵行区华漕镇1.4平方公里、青浦区徐泾镇22.1平方公里、嘉定区江桥镇29.7平方公里、长宁区新泾镇8.4平方公里、程家桥街道3.2平方公里共64.8平方公里作为虹桥商务区的拓展区。商务区总面积达到151.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