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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封市市辖区和开封县部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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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02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开封市市辖区和开封县部分
行政区划的通知</P>
汴政〔2005〕59号</P>
</P>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国函〔2005〕44号)批复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豫政〔2005〕31号),现对市辖区和开封县部分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郊区的北郊乡、柳园口乡,顺河回族区的河道街路北侧划归龙亭区管辖。
      二、将郊区土柏岗乡、东郊乡,龙亭区的旧坊街至北土街一线路东侧划归顺河回族区管辖。
      三、将南关区的五一街道,龙亭区的板桥社区、新街口社区(不含西门大街路北侧、中山路中段路东侧)、徐府街路南侧,郊区南郊乡的浅河、牛墩、刘寺、杨砦、杨寺庄、蔡屯、小王屯、南柴屯、丰收岗9个村委会和开封县的仙人庄乡划归鼓楼区管辖。
      四、南关区更名为禹王台区。将郊区的汪屯乡、南郊乡(不含浅河、牛墩、刘寺、杨砦、杨寺庄、蔡屯、小王屯、南柴屯、丰收岗9个村委会),顺河回族区位于滨河路中段、东段路南侧的文环、宋南、羊尾铺三个社区划归禹王台区管辖。
      五、郊区更名为金明区。将龙亭区的梁苑街道、鼓楼区的城西街道、郊区的水稻乡(代管)和开封县的杏花营镇、杏花营农场划归金明区管辖。
  各区和开封县的行政区域界线,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由市政府勘界办公室组织实施。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各项工作要本着认真、务实、节俭、稳妥的精神进行。</P>
</P>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P>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4-12
有批文就调吧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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