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根据芜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及相关问题的批复》(芜编[2015]74号)文件精神,弋江区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
一体化”管理,按照“主官合一、职能分开、相对独立”的原则运行;高新区的
规划建设、招商引资、
经济发展等职责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行政执法和社会事务等综合管理职责由弋江区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行使。
弋江区科技、招商、建设、财政等工作部门可与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
参考资料:芜湖年鉴·2016
注:
- 高新区核心区面积6.5平方公里,拓展区面积35平方公里,辐射区面积178平方公里。
- 弋江区面积232平方公里。
- 亦有资料指出,2012年开始高新区与弋江区即为“政区合一”的管理体制,但应为“书面规划”,2015年为“实际运作”。
“芜湖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芜湖高新区与弋江区实现“政区合一”的管理体制从书面规划走向实际运作,”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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