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行政村行政区划的通知
磐政〔2018〕5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磐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8〕13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磐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金政发〔2018〕7号)精神,以及省、市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特明确
玉山镇妙塘村归尖山镇管辖、
冷水镇水坑弄村归新渥街道管辖。
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其实在2007年8月22日,浙政函[2007]128号批复,将玉山镇妙塘村划归尖山镇管辖。将深泽乡马讨山村和冷水镇水坑弄村划归新渥镇管辖。
妙塘村、马讨山村、水坑弄村迟迟没有移交,故此次一并办理。马讨山村由于深泽和新渥合并了,故没有调整之必要。
[ 此帖被晦象先生在2019-11-08 23: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