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民政局关于细化阳泉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社会事务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
郊区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社会
管理局:
按照《阳泉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2号)有关要求,现对社区社会事务移交事项细化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移交范围
康达社区、大华社区、惠泽社区、宏苑社区、新泉社区、新澳城社区、居馨社区、银龙社区、桃源社区、盛世新城社区、东城水岸社区、御康社区12个社区。
二、移交时间
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各项移交工作。
三、移交事项
社区管理职能、社区档案资料、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社区公用服务设施等方面。
四、移交目标
(一)确保管理职能移交到位
原由开发区社会管理局承担的社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郊区社区办事处。
开发区社会管理局要对所管理的社区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郊区社区办事处,移交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确保社区工作经费到位
要确保原有社区工作经费全部划转,不得截留。
要按照市委“三基建设”实施方案(阳发〔2017〕16号)中“社区工作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要求确保社区工作经费到位。
从2018年起,省、市保障社区的工作经费部分按照社区归属划拨郊区。
(三)确保社区人员配备到位
全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涉及移交的12个社区均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配备了社区“两委”工作人员。
开发区社会管理局要将社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澄清底数,确保数据真实,并将登记人员整体移交郊区社区办事处,确保社区人员配备到位。
移交的社区人员待遇要保持不变,不得因移交降低社区人员岗位报酬,并应按照市级增长社区干部岗位报酬的有关规定不断跟进。
(四)确保社区场所移交到位
要按照省、市11部门关于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保障和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涉及移交的12个社区现有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要做到全部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
目前,所有涉及移交的社区活动场所面积均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并提出了达500平方米的提档升级计划,部分提升项目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不能因移交影响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推进。
(五)确保设施管理正常运行
社区内的水、电、燃气、路灯、道路、下水道、污水处理、公厕、绿化、房屋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原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保证正常运行。
五、有关要求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
开发区和郊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推进和落实社区事务移交工作。
(二)要严肃各项纪律。
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移交事项要做到政策统一,公正透明。严禁弄虚作假、突击消费、推诿扯皮。
要做好政策解释、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交接工作有序完成。
(三)要按时有效交接。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交接工作。
要保障社区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不得因移交出现工作断档。
郊区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提升全区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社区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全市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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