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局关于《宣汉县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
方案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分享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4-10 点击数:1 人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2335”总体部署,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根据《
行政区划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县民政局代县
人民政府拟制了《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时间为30天,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9日24时止。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0818-5202679,电子邮箱:
646526385@qq.com。
宣汉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0日
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 案)
一、设置情况
宣汉县现有乡镇54个,其中乡23个(土家族乡4个)、镇31个。拟调整设置乡镇(街道)37个,其中乡7个(土家族乡4个)、镇28个、街道2个,比原有乡镇数量减少17个,减少率31.5%。
二、具体调整方案
1.将东乡镇(湖山社区、津碧社区、花园社区、文昌社区、龙岗社区、育才社区、城南社区、南岸社区、磨峡村、大梁村、秧田村)、东林乡(观湖社区、桐油村、红界村、墩坡村、牛背村)、三河乡合并,设立东乡街道。东乡街道办事处驻东乡镇后街88号。
2. 将东乡镇(周桥社区、石岭社区、华融社区、宝寺社区、黄金槽村、插旗村、永安村、兴隆村、龙背村、明月村)、东林乡曾山村、君塘镇(洋烈社区、大垭村和团山村7组、8组、9组)、柳池镇(茅岭村、新红村、官渡村、金楠村)合并,设立蒲江街道。蒲江街道办事处驻东乡镇石岭大道168号。
3.将明月乡、红岭镇和君塘镇(飞泉社区、君坝村、石虎村、原滴水村和团山村1组、2组、3组、4组、5组、6组)合并,设立君塘镇。君塘镇人民政府驻君塘镇驿道街3号。
4.将天宝乡(复兴社区、茶子村、香楼村、中山村)、庙安乡合并,设立庙安镇。庙安镇人民政府驻庙安乡龙安街30号。
5.将双河镇、土主镇、柳池镇(马家社区、柳坪村、石堰村、杨合村、锅坪村)、普光镇合并,设立普光镇。普光镇人民政府驻土主镇庙河街58号。
6.将天台乡、南坝镇合并,设立南坝镇。南坝镇人民政府驻南坝镇圣灯东路1号。
7.将花池乡、胡家镇合并,设立胡家镇。胡家镇人民政府驻胡家镇启兴街1号。
8.将七里镇、天生镇合并,设立天生镇。天生镇人民政府驻天生镇峨城中路66号。
9.将漆碑乡、漆树土家族乡合并,设立漆树土家族乡。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漆树土家族乡白虎街156号。
10.将凉风乡、上峡乡合并,设立上峡镇。上峡镇人民政府驻上峡乡黑龙街1号。
11.将庆云乡、隘口乡、马渡关镇合并,设立马渡关镇。马渡关镇人民政府驻马渡关镇小寨街32号。
12.将凤鸣乡、红峰镇合并,设立红峰镇。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峰镇大坪街38号。
13.将凤林乡(凤凰村、桥沟村、斜坪村)、观山乡、南坪乡合并,设立南坪镇。南坪镇人民政府驻南坪乡东坡街81号。
14.将柏树镇、天宝乡大沙村合并,设立柏树镇。柏树镇人民政府驻柏树镇观月街34号。
15.将黄金镇、凤林乡独山村合并,设立黄金镇。黄金镇人民政府驻黄金镇迎凤街50号。
三、拟保留设置乡镇
1.保留清溪镇,清溪镇人民政府驻清溪镇将军东路105号。
2.保留芭蕉镇,芭蕉镇人民政府驻芭蕉镇石板街81号。
3.保留五宝镇,五宝镇人民政府驻五宝镇嘉兴街2号。
4.保留峰城镇,峰城镇人民政府驻峰城镇凤翔街68号。
5.保留土黄镇,土黄镇人民政府驻土黄镇长乐街77号。
6.保留华景镇,华景镇人民政府驻华景镇万寿街45号。
7.保留樊哙镇,樊哙镇人民政府驻樊哙镇山螺街166号。
8.保留新华镇,新华镇人民政府驻新华镇万盛街180号。
9.保留毛坝镇,毛坝镇人民政府驻毛坝镇永宁街245号。
10.保留大成镇,大成镇人民政府驻大成镇惠民街27号。
11.保留下八镇,下八镇人民政府驻下八镇水井街59号。
12.保留厂溪镇,厂溪镇人民政府驻厂溪镇禹王街11号。
13.保留茶河镇,茶河镇人民政府驻茶河镇茶溪街1号。
14.保留塔河镇,塔河镇人民政府驻塔河镇宝塔街8号。
15.保留桃花镇,桃花镇人民政府驻桃花镇桃坪街108号。
16.保留白马镇,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白马镇白庙街14号。
17.保留老君乡,老君乡人民政府驻老君乡仙云街8号。
18.保留黄石乡,黄石乡人民政府驻黄石乡码头街1号。
19.保留石铁乡,石铁乡人民政府驻石铁乡石桥街114号。
20.保留三墩土家族乡,三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三墩土家族乡欣盛街66号。
21.保留龙泉土家族乡,龙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龙泉土家族乡汇泉街88号。
22.保留渡口土家族乡,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渡口土家族乡青龙街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