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征求意见稿)日期:2020-07-07
http://lp.nujiang.gov.cn/xxgk/K39591720/info/2020-142929.html按照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中小
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范城市
管理,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壮大区域
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行政区划管理调条例实施办法》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行政区划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镇化水平,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拟金顶镇撤镇设街道,同时设立兰坪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街道,特制定本实施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12号)为依据,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激发城市经济,提升城市人气,提高城市品味,推进我县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为打赢兰坪县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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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理由 (一)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对“三州三区”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搬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攻克兰坪深度贫困堡垒、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县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来推进搬迁群众进城入镇安置,将8187户31448人集中安置到金顶镇,大量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城市
人口总量迅速增加,搬迁后,总人口超8万人。目前,针对县城集中安置任务8187户31448人,县人民政府已下文批复成立了5个新社区(永安、永昌、永泰、永祥、永兴),隶属金顶镇,暂由兰坪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临时党工委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顶镇人口集聚效应愈发凸显,管理和服务能力将更加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因此,在保留金顶镇的基础上设立街道办事处符合县城发展规划实际、符合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具有相当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金顶镇行政区划调整暨新设街道办事处,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金顶镇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量迅速增加,辖区管理范围扩大,服务居民激增,工作任务重、服务压力大,行政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滞后,需设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安置点社区的居住人口动态信息掌控、社会治安巡查、市容市貌监管、环境卫生保洁、综治维稳等工作实现常态化、网格化和精细化。
(三)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是城市党建工作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主动适应城市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金顶镇共有党组织79个,党员2084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兰坪县新型城镇化步伐,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必须依靠抓好城市基层党建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是产业发展布局的需要。随着安置点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吸引外来企业入驻兰坪,加快服务业发展,拓宽城市居民就业渠道,实现就地就业稳定增收。城市规划区内保留金顶镇新设街道办事处,统筹兼顾了全县区域经济社会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社区的管辖范围,对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思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土地规划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后劲和潜力。同时也化解了社区设置过大,管理体制不适应,职能职责不清晰,难以满足居民的多元化社会服务需求。
(五)脱贫攻坚“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的需要。怒江被列为脱贫攻坚“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国家政策倾斜度大,新增脱贫攻坚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金融扶贫支持力度、项目布局倾斜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生态扶贫支持力度、干部人才支持力度、社会帮扶力度,集中力量攻关,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
五、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区划调整范围及命名(一)行政区划调整范围 拟撤金顶镇设2个街道办事处:
1.拟将金顶镇玉屏、玉泉、团结、江头河、金龙、永安、永昌、永泰、永兴、永祥10个社区划入城区街道管辖。国土面积18.1平方公里,人口15485户54985人。
2.拟将文兴社区、箐门、官坪、七联、金凤、大龙、来龙、福坪、高坪、干竹河10个村(社区)由金顶街道管辖,国土面积389.9平方公里,人口7462户26784人。
调整后,金顶街道国土面积为389.9平方公里,人口为7462户26784人。
(二)街道命名及范围(1)街道命名按照辖区面积、人口和城市功能布局,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拟在金顶镇撤镇设街道的同时上增设1个街道,原兰坪县城片区命名为“兰坪县翠屏街道”,原金顶镇命名为“兰坪县金顶街道”。
(2)街道管辖范围1.“兰坪县翠屏街道”。拟将玉屏社区、玉泉社区、团结社区、江头河社区、金龙社区、永安社区、永昌社区、永泰社区、永兴社区、永祥社区区域由兰坪县翠屏街道管辖。办公地点拟设在永昌社区区域内;街道管辖范围:国土面积18.1平方公里,10个社区,41个居民小组,15485户54985人;行政界线:北至高坪村民委员会,南至文兴社区,东至金凤村委会,西至冬吉汞。
2.“兰坪县金顶街道”。拟将文兴社区、箐门、官坪、七联、金凤、大龙、来龙、福坪、高坪、干竹河10个村(社区)由金顶街道管辖。办公地点不变;金顶街道管辖范围:国土面积389.9平方公里,1个社区,9个行政村,96个村(居)民小组,7462户26784人。行政界线:北至通甸镇与新设街道相连,南至云龙县,东至剑川县,西至啦井镇。
六、政策依据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调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
七、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审批权限(一)兰坪县金顶镇行政区划调整。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我县金顶镇行政区划调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鉴于兰坪县之前未设置街道,属于首次申请设置,应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八、调整原则(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着眼于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战略,按照便于管理和服务的原则,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谋划街道、社区规模设置,着力提升整体形象。
(二)保持稳定,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调整应当充分考虑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本着尊重
历史及居民群众对乡镇、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上,对辖区面积过大、人口过多和因历史原因造成区划设定不合理,导致某些区域管理服务不便的乡镇、村和自然村进行适当调整。
(三)新老区分,界线清晰。老社区和新划定的街道、社区,要有明显区分。老社区以管理服务居民户数人数和管理地域进行确定,新社区以建成住宅区容纳的户数人数和管理地域进行确定。社区与社区、小区与小区之间,以明显的街、路、河道、巷口来划分,使界线清晰易辩。
(四)依法依规、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的规定,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社街道初步方案需要广泛征求村民、户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居民、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且经专家论证,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市委全会研究决定并报州政府同意,按程序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撤镇设街道凡涉及区划调整的事项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约法三章、严守承诺。一是不以行政区划调整、新设街道为由新建楼堂馆所;
二是不以行政区划调整、新设街道为由增加人员编制;
三是兰坪县财政完全能够保证新设街道的正常运转。
九、组织机构为确保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李勤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占全、张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兰坪县金顶镇行政区划调整暨新设街道日常工作。
1.县财政局:召开财政局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2.县委组织部:召开县委老干部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征求离退休老干部代表意见的情况说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3.县委统战部:召开县委统战部会议,提供关于召开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征求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政宗教代表人士意见的情况说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4.县发展改革局:召开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5.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县自然资源局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依法批准的驻地总体规划图,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7.县统计局:提供兰坪县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8.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和实施金顶镇区划调整后国土面积和其他相关规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9.县外事办:召开县外事办会议,提供关于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10.县编办:提供关于新设街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控制的意见(地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11.金顶镇:召开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工委会议,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征求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会议,提供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
12.县民政局:负责金顶镇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制定,行政区划现状图、调整方案示意图等相关准备工作,并完成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
13.县政协办公室:召开县政协会议,提供关于协商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14.县政府办公室: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15.县委办公室: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兰坪县金顶镇行政撤镇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16.县人大办公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的决定。
17.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日常工作。
十、工作原则本着小政府大服务、立足社区、着眼长远的工作要求,抓好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流程工作,必须严格把握以下几个原则: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有利于强化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功能;有利于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统筹兼顾;有利于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依法行政和精简高效。
十一、工作要求1.兰坪县金顶镇撤镇设街道暨城区设街道是一项政治性和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
2.金顶镇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