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乡、大路口乡、瓦坊乡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泗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8号)《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5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泗县大杨乡、大路口乡设立大杨镇、大路口镇的通知》(宿政明电〔2021〕2号)《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宿政明电〔2021〕4号)精神,撤销大杨乡、大路口乡、瓦坊乡,设立大杨镇、大路口镇、瓦坊镇,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大杨乡、大路口乡、瓦坊乡人民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快速筹备撤乡设镇挂牌事宜,及时更换乡村两级印章,严格规范设置道路地名标牌和门牌,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在规定时限完成界线勘定、协议书签订、更新相关图类、建档归档和备案等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序稳妥实施。
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