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也一样,9000万人的省,设150区县
其中省会要达到1500万人 副省级城市,设置4管理区 25区 县
剩下7500万人分 12个地级市, 每个地级市600万人左右, 每个地级市10个区县
6000万人的省, 省会1200万人 3管理区 20区县,
剩下4800万人 设置8地级市,每个地级市600万人,每个i地级市10个区县
3000万人的省,无副省级城市, 省会900万人 15个区县,
剩下2100万人 设置35个区县 , 五地级市,每个地级市管理7个区县, 也可以7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5个区县, 这个设置,可灵活运用于高原省份和地区。
以此为规格,
各城市如果升个高级别城市,就应参考联动调整其他行政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