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增强县域
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黑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州、县相关要求,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黑水县民政局代县
人民政府拟制《黑水县
乡镇行政区划
调整改革
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24时止。
联系人:许尧
联系电话:0837-6722274
邮箱:
651641330@qq.com黑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黑水县现设置乡镇17个,其中:乡14个、镇3个。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拟减少乡级政区2个,拟设置乡镇15个,其中:镇8个、乡7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乡情况(共7个)
(1)石碉楼乡,乡人民政府驻西米村3组39号。
(2)维古乡,乡人民政府驻俄市坝村1组11号。
(3)瓦钵乡,乡人民政府驻约窝村2组32号。
(4)龙坝乡,乡人民政府驻瓜子河坝村1组78号。
(5)洛多乡,乡人民政府驻沙拉村2组19号。
(6)晴朗乡,乡人民政府驻库车村2组18号。
(7)慈坝乡,乡人民政府驻格窝村3组38号。
2.保留设置镇情况(共3个)
(1)芦花镇,镇人民政府驻彩林路190号。
(2)卡龙镇,镇人民政府驻达安村1组44号。
(3)色尔古镇,镇人民政府驻色尔古村4组80号。
(二)撤乡并镇(2个)
1.撤销麻窝乡和红岩乡,设立西尔镇,以原麻窝乡和原红岩乡行政区域为西尔镇行政区域,西尔镇人民政府驻地云林寺村2组88号(原红岩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双溜索乡和木苏乡,设立木苏镇,以原双溜索乡和原木苏乡行政区域为木苏镇行政区域,木苏镇人民政府驻地徐古村1组31号(原木苏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乡建镇(3个)
1.撤销沙石多乡,设立沙石多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石多镇管辖,沙石多镇人民政府驻地杨柳秋村3组9号(原沙石多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知木林乡,设立知木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知木林镇管辖,知木林镇人民政府驻地维多村3组17号(原知木林乡人民政府驻地)。
3.撤销扎窝乡,设立扎窝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扎窝镇管辖,扎窝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厘村西厘组136号(原扎窝乡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