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划调整方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明,副主任王悦、张志成、吴卫中出席会议。副区长张炳高和区监委、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8名,实到25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张炳高作关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划调整方案》的报告。经过分组审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沈金明在会上指出,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是区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更好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希望区政府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省市报批,获批以后周密部署,确保调整方案顺利实施。同时,要通过这次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机构资源的配置,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我区深入推进“八大标杆”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