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托管雁江镇、临江镇工作座谈会召开。市委副书记段再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铁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宇通报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调整涉及托管镇机构、编制、人员调整事项。
雁江镇党委(政府)、临江镇党委(政府)所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关系调整
(一)雁江镇党委(政府)、临江镇党委(政府)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移交市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移交后,镇党委(政府)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维持不变。
(二)雁江镇党委(政府)、临江镇党委(政府)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现有编制划转,并作为移交后人员编制核定数。两镇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一并划转。
雁江区部分区级部门在雁江镇、临江镇派驻机构的职能、编制、人员管理关系调整
(一)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所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关系调整。市市场监管局派驻市临空经济区分局,承担管理区域内市场监管有关事务工作。在临空经济区设立临江市场监管所,为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派驻机构,临江市场监管所由分局管理。临空市场监管所具体人员划转,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资阳高新区范围内市场监管所人员划转统筹安排。
(二)司法所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关系调整。市司法局派驻市临空经济区分局,雁江司法所、临江司法所为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派驻机构,雁江司法所、临江司法所由分局管理。
(三)畜牧兽医站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关系调整。原雁江区农业局派驻的雁江镇畜牧兽医站、临江镇畜牧兽医站整体移交,分别由雁江镇政府、临江镇政府管理。其在编人员、退休人员一并划转。划转后,编制和人员分别整体并入两镇农业服务中心,不再保留雁江镇畜牧兽医站、临江镇畜牧兽医站。
(四)林业工作站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关系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市临空经济区分局,承担管理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事务工作。设立临空经济区自然资源所,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派驻机构,临空经济区自然资源所由分局管理。雁江镇政府、临江镇政府不设立林业工作站,相关事务性工作交由临空经济区自然资源所承担。(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