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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关于地级以上区划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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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01-16
改革开放初期,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轴是县域竞争,2008经济危机至今,地级(地区、市、州、盟)竞争成为主流,现在正在形成的,则是跨越地级市甚至省域的城市群竞争。
环渤海城市群,包括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都市圈(四大工业基地——京津唐工业基地),以济南、青岛为核心的山东半岛都市圈,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辽东半岛都市圈(四大工业基地——辽中南工业基地)。
长三角城市群,以上海为核心,以南京、杭州为次核心,即以沪宁杭为核心建设江浙沪都市圈,在最新的规划中,安徽的皖江城市带(实质已失败)也被纳入长三角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以武汉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的环长株潭都市圈,以南昌、九江为核心的环鄱阳湖都市圈。
粤港澳城市群,将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建设的珠三角都市圈继续扩展,纳入香港、澳门、珠海等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扩展为粤港澳城市群。
除此之外,原先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两个城市群逐渐融合成一个统一的成渝城市群。
城市群竞争格局中,以国家中心城市为节点,带动巨型经济圈,在人口、外贸、信贷均收缩的背景下,继续推进城市化,二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的差距缩小,三线城市与二线城市的差距拉大,逐渐形成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两种城市形态,直辖市、特别政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之间的差别在缩小,而区分这些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却有许多成本。
我认为,与所在省/自治区的中心城市形成双核心的城市(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经济/产业实力与所在省/自治区其它地级市相比,不算前20%的城市(如珠海、汕头),可以去除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光环;对于在全国政治/经济/军事版图中有独特地位的城市(如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广州、三沙),可以变更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为邻近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地级市,但赋予计划单列的地位,对不同的城市给予不同的权限,并保留全国人大、国务院根据政治/经济/军事形势,随时增加/变更/收回权限的权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01-17

可以变更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为邻近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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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果你被打死,头号嫌疑人肯定是重庆人。呵呵
朝辞白帝彩云间,一行白鹭上青天,
借问酒家何处有,春风不度玉门关。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01-17
还计划单列,这都是哪年月的概念了,还强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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