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4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钟自炜
本报福州11月3日电(记者钟自炜)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继山东、浙江、广东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同时,以《规划》为依据制定的《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也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福建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面临新的重大历史机遇。
《规划》明确了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六大战略定位: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规划》同时确定了今后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