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确保省市县乡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研究提出符合辽宁实际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前,省委成立专项调研组,集中时间深入市、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实地调研,同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各层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调研充分掌握省情、市情、县情、乡情的基础上,针对辽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根据各地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发展质量,特别是财政供养能力等要素,我省重新划定类别,把14个市划分为大城市、一类中等城市和二类中等城市,把100个县(市)区和841个乡镇分别划定为大、中、小三个类别,分类施策推进改革。
统筹推进省市县乡各层级机构改革,我省注重强化基层、夯实基础。《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机构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和扁平化、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优化机构设置。
省编委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针对基层缺编混岗、人员不足等问题,我省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乡镇机构职能,特别是在乡镇设立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机构,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另一方面切实推动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重心往下沉,意在解决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是为了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