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说得极是,吾以为40太多,30几个就差不多了。另外,南京太大,可以考虑将广域市适当缩小,而由几个采取几个城市共同组建大南京的方法。
吾以为,市下不能再采取区、街道办事处两级体制,而应该合而为一。具体的策略是撤销现在的区,而以3-5个街道办事处合并组建新的区;新设的区不再作为一级政府,而以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区级不设政府,而设办事处或区公所)。
县仿市例,以2-4个乡镇合并组成一个乡镇,乡镇设人民政府。
市的郊区可以设乡镇,而不设区。
区、乡镇直辖基层自治机构——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行政结构如下:
1、省——市(人民政府)——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委员会(城市、镇中心地区)、村民委员会(农村);
2、省——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委员会(镇中心地区)、村民委员会(农村)。
市、县平级,区和乡镇平级。
下面是俺新做的方案,全省共分17市17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