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撤销市建置,成立怀宁县城关区。怀宁县城由石牌迁来安庆。10月7日恢复安庆市,仍属安庆专区。12月怀宁县城仍迁回石牌。
1951年7月恢复大观、中心、枞阳、集贤4 区。
1951年8月经政务院批准,改安庆市为皖北行政区直辖市,由安庆专区代管。次年4月改为安徽省直辖市。
1951年2月将怀宁县广圩区圣埠乡、新河乡各一部分划归护城乡、华中乡。7月又将怀宁县菱湖村及菱湖划归安庆市(实际于12月底交接),改为菱湖乡,隶属集贤区。1952年5月撤销中心区,所辖12个行政大组分别划归枞阳、集贤、大观区,同时枞阳区更名为城东区,集贤区更名为城中区,大观区更名为城西区。市郊4乡属城中区。同年底,市内37个居民大组改为居民委员会。1953年8月设水上区,1954年6月撤销。
1955年3月,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怀宁县安北、集贤、十里铺、谷桥、肖坑、菱湖、竹园7个乡划归安庆市。同时,增设郊区。9月,撤销城中区,将城东区、城西区分别改为东市区、西市区;原城中区所辖12个居民委员会分别划归东市区、西市区,4个乡划归郊区。
1957年11月,将东流县的大渡口镇及王墩、庆丰、大渡口3个乡的部分地区划入郊区。
1958年10月安庆地、市合并。12月怀宁县广圩区圣埠、马窝、老峰、柘山4个人民公社划入郊区(实际于1959年2月交接)。
1959年3月,地、市再度分开,恢复省辖市建置。6月撤销郊区,分设江北郊区和江南郊区。江北郊区辖十里铺、马窝、柘山、沈店(即老峰)、圣埠5个公社,江南郊区与大渡口公社合并,实行政社合一。11月,马窝、柘山、沈店、圣埠4个公社合并为广圩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