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路有冻死骨于2011-11-27 19:51发表的 :
3、世界上最毒的药品
酒类是英国最毒的药品,其分值高达72 。其次是海洛因(55)、高纯度的可卡因(54)、脱氧麻黄碱、可卡因、烟草。
傷害最深的卻是合法的。這個圖表應該會挑戰很多人心中對毒品的概念。
其實毒品與非毒品的界線絕對不是一般人大眾想像的那麼理所當然的。
哪些物質被分類為毒品,哪些卻不是,有很多政治經濟文化的勢力在背後角力著。
我的經驗也是,看到最多的物質依賴病患者,絕對是酒精。
Heroin海洛因也很毒,有很強烈的依賴性,但盛行率是無法和酒精比的。
我們檢驗一下這些物質,
Alcohol酒精,Crack Cocaine快克古柯鹼,Methan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Cocaine古柯鹼,Tobacco菸草,Anphetamine安非他命,Cannabis大麻,GHB液態快樂丸,Benzodiazepenes苯二氮平,Ketamine K他命,Methadone美沙冬,Mephedrone喵喵,Butane丁烷,Qat洽特草,Anabolic steroid類固醇,Ecstasy搖頭丸,LSD搖腳丸,Buprenorphine丁基原啡因,Mushrooms魔蘑菇
有一些有趣的發現。
1.其中在台灣比較常見的是酒,甲基安非他命,菸草,安非他命,大麻,苯二氮平,K他命,美沙冬,搖頭丸,
此外,古柯鹼,液態快樂丸,搖腳丸,魔蘑菇,喵喵,也偶爾會聽到,但明顯比較少。排序和英國的結果不同,這證明成癮物質的使用是有地域性的。
2.苯二氮平就是常見的鎮定安眠藥的主要成份。K他命是麻醉用藥,美沙冬和丁基原啡因是台灣推行減毒療法的替代藥品。類固醇也很是很常見的處方用藥。所以,不是醫師開立的處方藥就不會上癮。會上癮的藥物絕對不會只存在於黑市。可能藥房就能買到。醫師開立的藥物,如果沒有正確使用,有些也可能會上癮的。
3.為什麼酒造成的傷害最大,一個很大的原因是,酒是合法的,是被文化接受的。我們看到一個人喝酒跟看到一個人施打海洛因或者吸食強力膠,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感受。而且酒的製造與販賣有非常高的商業利潤。高到我們政府有一段時間實行菸酒專賣制度的地步。
所以在台灣一個有酒癮的患者想要戒酒是非常困難的。他如果沒有很強的意志,隨便走到一家便利商店都可以很方便買到酒精。
可是如果我們走到大醫院的腸胃科病房,看到那些喝酒喝到肝硬化,黃疸,食道靜脈曲張吐血,胃潰瘍,或者急性胰臟炎痛的哇哇叫的病人,我就大概就可以隱約感受到酒對人體的殘害有多深。偏偏那些在應酬宴會中灌人喝酒的人大概想不到這一幕。
另外一個類似的物質是菸草。同樣惡毒的物質,菸草的煙會傷害從鼻腔黏膜,食道,氣管,支氣管到肺泡一路上接觸過的所有組織,而且具有明顯成癮性。卻也因為合法,被文化所接受,所以不被視為毒品。甚至在某些廣告中還被行塑成酷,陽剛,叛逆的象徵。
當然,苯二氮平,K他命,美沙冬和丁基原啡因,與類固醇這些都是具有醫療適應症的處方用藥。所以他們一般不被視做毒品。他們是可以經由合法管道取得的。(經由醫師的處方)。但在坊間,這些藥物很明顯也在某些人身上造成了成癮性的為害。
那為什麼另外一些傷害比較小,成癮性也不那麼大的物質,例如大麻,搖頭丸,卻被認定為毒品。使用他們會變成一種罪行。我們知道很多藥品多半都是在pub,home party之類的娛樂場合拿來助興用的。因為這些助興藥物使用了之後,人類會放下戒心,人類的理智會鬆綁,人類會比較容易high起來,比較容易融入周遭狂歡的氣氛中,開始手舞足蹈,狂歡跳舞。似乎我們的社會無形中在警告我們,我們不應該藉由物質來改變自己的意識狀態,或者藉由物質來尋求快活。這是一種非法,或至少是病態的渴望。
社會允許我們藉由努力節制欲望來達到社會層次的成功來感受到快樂,允許我們藉由合法的婚姻中的性行為達到快樂,。允許我們狂熱的呼口號達到快樂。允許我們痛快而憤怒的責備外國帝國主義來達到快樂,卻禁止我們使用物質達到快樂。其實這些事件的刺激在頭腦中行走的路徑可能相當類似,牽動的神經傳導物質也可能大半類似。
而且,禁止我們使用物質,卻又不是一視同仁的全禁, 菸酒咖啡,不但沒禁,還可以在某些次文化中成為流行元素被人盛大的讚美並進行精美的商業包裝。而大麻,搖頭丸,就沒有這種好運了。
晚近幾年,成癮更脫離了物質的範疇,進入了行為的領域,賭博可能成癮,性可能成癮,愛可能成癮,網路使用也可能成癮。
所以!所謂的毒品與非毒品,到底是怎麼區分。依據對人體傷害性???依據成癮性???老實說到後來我只能告訴自己,就硬記下來吧!似乎沒有一個很有邏輯的規則可以幫我們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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