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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设立「特别行政区/行政区」,推行「州-市镇乡」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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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8-06-10
设立「特别行政区/行政区」,推行「州-市镇乡」制。即:
全国分为省、特别行政区
各省分为州、行政区、县、市;
各州分为县、市、镇、乡;特别行政区和行政区分为区、县、市;
各县分为区、镇、乡;各市分为区。

即,现有的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
达到一定的水平,改为特别行政区/行政区。
水平未足者,改为州。

县和县级市,逐步将较发达地区拆出来设区、市或特别镇。

特别行政区为直辖或准直辖(计划单列),行政区为省辖。
特别行政区和行政区,比目前的地级市略大,人口800万以上为宜,全国二百余特别行政区/行政区

区市镇为城市区划,市一般八十万人以上为宜,区/镇一般二十万人以上为宜。

目前,可改为特别行政区的有
香港(已经是)、澳门(已经是)、北京、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沈阳、武汉、成都、西安、苏州、杭州、深圳。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8-06-10 15:10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8-06-11
设立北京特别行政区和南京特别行政区或者首都特别行政区和副都特别行政区。北京特区包括京津唐承秦地区,南京特区包括江苏江南及上海市。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8-06-11
行政区,是个总体的名称,省地县乡各级都是行政区,只有加了特别两个字,才能作为通名使用,去掉了特别两个字,只用行政区3个字作为通名,是不可以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8-06-11
不就是以前的地区吗,又多了一套人马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8-06-12
最简单、最不折腾的方案就是省直管市、省直管县。可以适当分省,适当并县。以五、五制为度,即省级政区不超过五十个,每个省辖市、县不超过五十个。
[ 此帖被lhqsrc在2018-06-12 11:2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8-06-12
回到省、县市、乡镇最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8-06-15
地级市改郡即可。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8-06-16
回 wdupen 的帖子
wdupen:回到省、县市、乡镇最好 (2018-06-12 17:36) 

支持,但大城市中在乡镇之外还可以设一个同级别的区,代表的是人口密集的纯城市区域,人口可以多,但面积不能大过乡镇。
欢迎理性探讨,一起学习研究。
以兴趣会天下同道,同畅想绘华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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