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467阅读
  • 30回复

[个人介绍]自述家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12-13
Y兄真是个摸金校尉。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12-13
八年前的坟,尸骨都应该无存了啊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12-10
再一次挖坟。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2-10
炎黄,你再挖下去就挖出女娲了。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2-10
回 炎黄剑 的帖子
炎黄剑:再一次挖坟。 (2014-12-10 13:05) 

从本贴沙发到兄的签名,炎黄兄的思想变化很大呀。
我的博客满天碧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3208570611#type=-1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2-10
人总是要成长,从20几岁的青年人变成快40岁的中年人,不可能没有变化。但是也不能说变化很大,原来是40省,省-府州-县-乡镇市四级区划,现在是虚省-实州-虚县-乡镇市二虚二实四级区划。总的构架没有变,只是省、县二级由实变虚而已。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