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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部分乡镇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的深层原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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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01-20
北京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一直令网友费解。为什么不直接改街道办事处?常见答案是“地区管居民、乡镇管农民”。

还是难以理解,街道办事处管农村农民的情况比比皆是,为什么还要保留乡镇?

其实,“乡镇管农民”不够全面,准确来说是“乡镇管农民的资产”,而最重要的资产就是土地。

本坛的朋友都知道,中国大陆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后者归属农村集体。其实,农村集体这个概念里,除了“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外,还有一个主体,在《土地管理法》里是这么说的: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啥?

这就是人民公社的遗存。作为乡镇级单位的农村人民公社,既是政权也是经济组织。1982年宪法颁布后,1983年底开始推行“政社分开”,把人民公社分为拥有行政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展经营活动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大部分省市的乡镇土地已经划属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拥有不动产,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弱化、消失。但是,在北京市近郊区和部分远郊县,很多乡镇拥有大量土地。改开三十多年,北京高速城市化,地价房价飞涨,乡镇作为一级实体,利用其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开发房地产等多种经营,成为资产雄厚的庞然大物。

以朝阳区大屯乡为例,2001年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屯农工商总公司”拥有资产20亿,还是把其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评估值定为0的前提下。

如果撤销乡镇,就要对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算,相当于乡镇政府放弃了土地所有权和摆在眼前的巨大利益,他们怎么会愿意?实际上,大屯乡改为街道后,清算大屯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的问题一直纠纷不断。

所以啦,挂个地区办事处的牌子对外使用,保留乡镇建制保留实惠,是最经济的选择,也是市-区县-乡镇三级博弈的结果——撤销乡镇政府,这些土地转为国有,进入市级管控范围,区县政府使用起来自主权不高,哪里有保留在乡镇手里,某种程度上还是属于区县的用起来方便?乡镇毕竟比(名义上)自治的村听话。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7-01-21
中国部分地区和谐过了头,有很多对抗组织和反党砸锅之类的事情发生!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7-01-21
就是制造混乱而已。其他地方比如上海、深圳的乡镇改街道,难道不会遇到土地资产问题,不照样直接改?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7-01-21
设街道与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不冲突。很多地方的城乡混合街道,设有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和经营公司。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7-01-21
据说北京输过官司.....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7-01-21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就是制造混乱而已。其他地方比如上海、深圳的乡镇改街道,难道不会遇到土地资产问题,不照样直接改? (2017-01-21 12:26) 

问题都是有的,但全国普遍的情况是乡镇并不拥有土地了。具体的情况,深圳不太清楚,但是上海近郊区乡镇直接拥有土地的情况也不多。所以,三级利益博弈问题没有海淀区、朝阳区那么复杂激烈。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7-01-21
回 torius 的帖子
torius:设街道与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不冲突。很多地方的城乡混合街道,设有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和经营公司。 (2017-01-21 12:31) 

关键在于土地资产。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乡改街之后的资产管理中心就没有啦。北京的小产权房屡禁不绝,也和这种情况有关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7-01-21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据说北京输过官司..... (2017-01-21 12:48) 

嗯,我也在坛子里看到过,但是没见过具体的情况,可否介绍一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7-01-22
执行力不强。北京历来如此,天子脚下,看门的都有几个后台,所以改什么都改不动了。乡镇加地区,可以天下唯此一家吧
朝辞白帝彩云间,一行白鹭上青天,
借问酒家何处有,春风不度玉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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