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全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05305人。11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5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3个,少于2万人的有 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西平街道、龙华街道、大坡乡合计人口占全区总人口比重为41.00%。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124239户,集体户5497户,家庭户人口为368109人,集体户人口为371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1人减少了 0.75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0218人,占总人口的51.87 %;女性人口为195087人,占总人口的48.1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下降了2.24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307人,占总人口的17.59%;15-59岁人口为267903人,占总人口的66.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095人,占总人口的16.3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089人,占总人口的11.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9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34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96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9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45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24人上升为87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43人上升为1232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440人上升为303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2995人下降为36133人。
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8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657人,文盲率由6.61%下降为4.40%,下降2.21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4953人,占总人口的48.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0352人,占总人口的51.9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5462 人,乡村人口减少6121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10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77358人,16-59岁人口为26185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