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将清末赵尔丰“改土归流”时在康区设立的县、设治局、理事官、委员等统一改为33个“县”,金沙江以东19县成为民国时建立的“西康省”的基础,金沙江西14县民国7年之后被藏军占领,1932年刘文辉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岗拖协定”,承认金沙江以西14县由藏军驻守。
金沙江东19县比较明确:1、康定,2、泸定(附:化林县丞),3、雅江(河口),4、道孚,5、炉霍,6、九龙,7、甘孜,8、瞻化(怀柔),9、德化,10、石渠,11、邓柯,12、白玉,13、理化(顺化),14、义敦(三坝),15、巴安,16、得荣,17、定乡,18、稻城(附:贡噶岭县丞),19、丹巴。赵氏计划中的“达威县”未设立。
金沙江西14县就不是很清楚:1、同普,2、武成,3、宁静,4、盐井,5、昌都,6、恩达,7、科麦,8、察隅,以上八县肯定在其列,剩余的6个县具体是哪几个呢?
乍丫(察雅)、贡县、硕督、太昭、冬九、波密是不是在其中?
这一带能查到的清末设置(含拟设)的县级单位名称大致还有:定青县、九族县、工布设治委员、归化州、原梯县、白马岗设治局、木牛甲卜县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