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48阅读
  • 0回复

[地名变更公告]【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文(文字)】民政部关于四川省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的批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9-12
公文名稱:民政部关于四川省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的批复
公文文號:民行批〔1997〕27号
頒布部門:民政部
頒布日期:1997.12.15
實施日期:1997.12.15
內容:

***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阿坝州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的请示》(川府发(1996)24号)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


       民政部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

來源:中國公用司法庫(http://sifaku.com/falvfagui/56/ze5p5capbzw5.html),查詢時間:12.9.12。
[ 此帖被梁龍在2012-09-12 14:32重新编辑 ]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