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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省直管县级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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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7-05-09
地级市只管区,不管县和县级市。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7-05-11
从法理上讲,省直管(县级)市是县级,不存在副地级之说,只不过属省直管而已,县级市就是县级。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7-05-12
当前所有县级市要来一次大清理,够格设市的保留市,但不属地级市管辖,由省直管;不够格的一律恢复为县,由地级市代管改为由地级市管辖。
地级市一律不再“代管”县级市,但可以辖县、设区。
现有的县,尽量不再改变行政建制,无论设区,还是改市。

这样才能拨乱反正。(重庆已经不再辖市了,这方面开了个好头;但原先的那些市不应该一刀切地设区,不够格的就应该恢复为县,并且新设区也应该退回为县)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7-06-03
回 hnhb 的帖子
hnhb:深刻指出了问题的本质。
现在众人讨论最多的就是所谓“地级市”,可这是一个在宪法和法律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自寻烦恼。 (2017-05-04 23:27) 

本坛坛友不少自以为拥有宪法的解释权,真会玩。
地级市存在,不在于宪法规定它是这个名称,而在于它存在,宪法没让它不存在,并且也说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别的文件是不是叫较大的市地级市,并不违宪。
宪法里也没司令员三个字,我军就没有司令员吗?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17-06-03 21:53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7-06-03
回 白帝少昊 的帖子
白帝少昊:现在较大的市扩编,所有地级市都变成了较大的市,所以地级市违宪这个问题应该可以说是解决了吧 (2017-05-05 10:08) 


《立法法》的较大的市,从来管不了地级市辖县与否的问题。

而是相反,哪些市有区、有县,就可以说明它是较大的市。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17-06-03 21:54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7-06-03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最大的市,哪怕是直辖市,管县级市都是违宪。 (2017-05-05 10:25)

您可以走出论坛,维护您所谓的“宪法”的权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而什么样的市是较大的市,立法法说了不算,你说了不算。
而是反过来,国务院让哪些市辖区、辖县,这个的市就必然是较大的市。

至于县级市,至少表面上是地级市代替省管辖,没有任何问题。
直辖市不能管市,只不过是因为直辖市不便去代管“别省”的市;而不属于省,被管的市总不能成为“直辖市”吧?
于是距离主城两百多公里的“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但地级市代管县级市没有任何问题。

我国区划体制完全遵守宪法,不是靠部分人喊几句违宪就改变了,一万句也是没任何影响的。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17-06-03 21:56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7-06-03
回 hnhb 的帖子
hnhb:不是说“地级市”违宪了,而是“地级市”这个词是错的!通常大家说的“地级市”其实是:1、“设区的市”,2、机构设置级别被拔高了的非设区市。
依据宪法,“较大的市”设区,这里“较大的市”只是一个普通的偏正结构的词语,用来描述“设区的市”的标准。这和《立法法》的“较大 .. (2017-05-05 14:51) 

宪法没说不能用地级市这种说法。
国家也根本没说市的区划级别一样,既然不一样,当然可以叫地级市、县级市。

宪法根本就不是来玩文字游戏、过家家的,只用知道较大的市可以分为区、县就是了。
至于别的文件是不是把部分设区的市叫地级市,外人管不着。
省的派出机构所辖的区域,是叫专区、地区还是道,也是一样的。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17-06-03 22:01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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