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正式发布。
这份规划不仅从“人口重点集聚区”“人口适度集聚区”“人口控制优化区”“人口适度外迁区”4方面指出了湖北城镇发展战略分区,还十分详细地列出了全省城镇等级结构,涉及500万人以上城市、200-5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等8种规模城镇共781个。
“一主两副多极”下的最新城镇战略分区!
根据湖北“一主两副多极”的区域发展战略,最新城镇发展的战略分区长这样:
人口重点集聚区
武汉市域,鄂州市域,黄石市区和大冶市,咸宁市区,黄冈市区,孝感市区,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区,荆门市区,宜昌市区及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襄阳市区,随州市区
人口适度集聚区
十堰市区,恩施市,老河口市,谷城市,南漳县,远安县,枣阳市,宜城市,随县,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天门市,应城市,汉川市,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大悟县,广水市,麻城市,团风县,
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阳新县,嘉鱼县,赤壁市,江陵县,石首市,松滋市
人口控制优化区
利川市,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巴东县,秭归县
人口适度外迁区
郧西县,竹山县,丹江口市,竹溪县,房县,神农架林区,保康县,兴山县,建始县,咸丰县,来凤县,宣恩县,鹤峰县,五峰县,长阳县
在上述人口与城镇化政策分区的指引下,结合各城市总体规划,湖北确定了 “2020年湖北省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截至2015年底,湖北有特大城市(500-1000万人)1个,大城市(100-500万人)3个,中等城市(50-100万人)3个,I型小城市(20-50万人)26个,II型小城市(<20万人)43个。
到2020年,500万人以上城市1个,新增200-500万人城市2个、100-200万人城市2个,50-100万人城市由3个增加到10个,20-50万人城市由26个增加到30个,10-20万人城市由34个增加到36个,3-10万人城镇由77个增加到221个,3万以下的城镇由655个减少到4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