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撤县前辖17镇6乡,是为城区镇、昌平镇、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回龙观镇、平西府镇、燕丹乡、霍营乡、史各庄乡、七里渠乡、土楼乡、十三陵乡。
1999年9月,昌平县撤县设区,为
北京市昌平区。(9月16日批复)
是月(29日),市政府决定撤销平西府镇、燕丹乡,并入北七家镇(10月)。撤销霍营乡,并入东小口镇(10月)。撤销史各庄乡,并入回龙观镇。撤销七里渠乡,并入沙河镇(10月)。撤销土楼乡,所属土楼村、葛村划归马池口镇,土楼乡李庄村、响潭村和原南口农场划属南口镇(10月)。撤销十三陵乡,设置十三陵镇(12月)。
至此,昌平区辖17镇,是为城区镇、昌平镇、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回龙观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是年10月(29日),撤销城区镇,设立城北
街道(12月30日揭牌);撤销昌平镇,设立城南街道(2003年7月26日揭牌);撤销南邵镇,设立南邵街道(未完成
调整,故仍为南邵镇)。撤销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实际未撤镇),分别设立南口
地区办事处(至今未完成挂牌)、沙河地区办事处(2007年11月28日揭牌)、马池口地区办事处(至今未完成挂牌)。
调整后,昌平区理论上应辖3街道办事处、3地区办事处、11镇,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南邵街道、南口地区、沙河地区、马池口地区、长陵镇、百善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回龙观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实际辖1街道办事处、16镇,即城北街道、昌平镇、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回龙观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至2003年7月(城南街道挂牌),实际辖2街道办事处、15镇,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回龙观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2004年9月21日,昌平区将东小口镇部分辖
区划归回龙观镇;将北七家镇天通东苑划归东小口镇,同时设立回龙观地区办事处和东小口地区办事处(12月16日正式挂牌)。
京民划函[2004]326号 至此昌平区实际辖2街15镇(2地区),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东小口镇(地区办事处)、回龙观镇(地区办事处)、南口镇、沙河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阳坊镇、流村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至2007年11月(沙河地区办事处挂牌),实际辖2街15镇(3地区),即城北街道
、城南街道、东小口镇(地区办事处)、回龙观镇(地区办事处)、沙河镇(地区办事处)、南口镇、马池口镇、长陵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阳坊镇、流村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 2008年2月,撤销长陵镇(2011年9月正式撤销),其辖区内涵盖12个明陵景区的22个村(原长陵乡)划给十三陵镇统一管辖(2011年9月移交),其余8个山区村(原黑山寨乡)与兴寿镇的9个山区村(原下庄乡以及原上苑乡的连山石村)
合并设立延寿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北庄村(2011年10月挂牌)。
京民划函[2008]84号 至此,昌平区实际仍辖2街15镇(3地区),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东小口镇(地区办事处)、回龙观镇(地区办事处)、沙河镇(地区办事处)、南口镇、马池口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阳坊镇、流村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延寿镇。
2012年,析东小口镇置天通苑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霍营街道。(是年12月正式挂牌)京民划函[2012]99 号
至此,昌平区实际辖5街15镇(3地区),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霍营街道、东小口镇(地区办事处)、回龙观镇(地区办事处)、沙河镇(地区办事处)、南口镇、马池口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阳坊镇、流村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延寿镇。
2015年7月,批复撤销回龙观镇,设置回龙观街道、龙泽园街道、史各庄街道。(2019年完成调整)
至此,昌平区理论上应辖9街13镇(4地区),实际辖8街14镇(2地区),即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霍营街道、回龙观街道、龙泽园街道、史各庄街道、东小口镇(地区办事处)、沙河镇(地区办事处)、南口镇、马池口镇、百善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家镇、北七家镇、阳坊镇、流村镇、平西府镇、十三陵镇、延寿镇。
至此,昌平区理论上应辖9街13镇(4地区),实际辖8街14镇(2地区)。另有马池口村为北企公司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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