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府:
双流县:康熙元年(1662)省入新津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彭 县:康熙七年(1668)省入新繁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崇宁县:康熙七年(1668)省入郫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重庆府:
铜梁县:明属合州,康熙元年(1662)省入合州,五十九年(1720)以原铜梁、安居二县地复置县,属府。
大足县:康熙元年(1662)省入荣昌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璧山县:康熙元年(1662)省入永川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定远县:明属合州,康熙元年(1662)省入合州,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属府。
安居县:明属合州,康熙元年(1662)省入合州,五十九年(1720)其地改属铜梁县,为安居镇巡司。
武隆县:明属涪州,康熙七年(1668)省入涪州为武隆镇巡司。
广安州:
岳池县:明属广安州,康熙七年(1668)省入广安州,五十九年(1720)复置县,属府。
夔州府:
大宁县:康熙七年(1668)省入奉节县,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大昌县:康熙九年(1670)省入巫山县。
龙安府:
江油县:顺治十年(1653)省入平武县;康熙元年(1662)复置县。
彰明县:明属绵州,顺治十六年(1659)省入绵州;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改属绵州直隶州,九年(1731)改属府。
绥定府:
新宁县:明属夔州府,康熙七年(1668)省入梁山县,雍正七年(1729)复,十二年(1734)改属直隶州。
绵州直隶州:
罗江县:明属州,顺治十六年(1659)省入德阳县,雍正七年(1731)复置县,复属直隶州。
眉州直隶州:
彭山县:康熙元年(1662)省入直隶州,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
青神县:康熙六年(1667)省入直隶州,雍正七年(1729)复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