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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统计部门“ 行政院主计处”在2005年发表的一个报告这么计算 台湾都市化率: 本處 1993 年「統計地區標準分類」針對都市化程度有聚居地、都市化地區、都會區等分類,由於統計資料取得限制,故本文採都會區之定義;係指在同一區域內,由 1 個或 1 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連結與此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上合為一體之市、鎮、鄉(稱為衛星市鎮)所共同組成之地 區,且其區內人口總數達 30 萬人以上。
计算得2005年台湾都市化率69.4%,这个标准普遍偏低,不能覆盖一些小型次都会区和镇区工矿区。此外北部建成区基本覆盖全部人口用此标准尚可,但对于中南部则明显有夸大嫌疑,比方说高雄也有不少农村 地区,所以在“行政院主计处”统计地区标准分类“ 附录表六 里进行了改进,新加了30多个县市镇的都会区,算得竟然都市人口比05年还少 表六:臺灣地區都市化地區人口數、面積及人口密度- 按都市化地區人口數分 2.台湾民政部门“内政部”根据都市计划区占总人口百分比标准 台湾”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对台闽实控区域进行了土地性质划分,而且还制作了网站 地图供人查询(需台湾ip)。 截至104年底(2015年底),全台灣共有438處都市計畫地區(见下面样图),計畫面積 4,759 平方 公里,約佔國土面積之 13.2%。这些区域除了离岛地区划分过大,基本覆盖了所有城镇区域厂矿区域,甚至包含了未来建设的区域。”内政部“统计报告里的人口里就是根据这些区内人口占比总人口就是该区域的城镇人口,这个标准虽然和大陆有差异,但是是最接近大陆标准的。此标准也被美国CIA世界报告采用,并发布在各种国际场合上。
2017年”内政部“都市計畫區面積與人口數 3.所谓台湾农牧户等农村户籍占比问题 以下摘自”行政院主计处“ 108年底(2019年)台湾地区农牧户数为77.5万户,占台湾地区当年底总现住户数之8.8%,其中有从事农牧业之户数为71.8万户;农牧户人口为269万余人,占总人口数11.5%。农牧户之耕地所有权属全部自有者占79.4%,耕地全部非自有者(他人委托经营)占5.4%。108年农业就业人口为55.9万人,其中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之比率为4.9%。
拿这个标准来统计台湾 城市化率显然是过大了,因为住在乡村区域,完全可以不事农业生产。台湾没有大陆那样城乡二元户籍鸿沟,农牧户是对从事职业的划分,而不是居住区域的划分。住在台湾都市计划区外,完全可以不事农牧,到厂矿打工或者经商。 综上,采用 都市计划区占总人口百分比是比较科学,和世界主流标准也是一致的,可进行对比 [ 此帖被管有鸿在2021-06-25 19:5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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