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1992年,诸暨经济开发区成立;1994年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国务院核定面积为14.22平方公里;2002年进行重组,2003年编制城西工业新城分区规划:规划区为东靠陶朱山、浦阳江(西江),南至宝珠桥、平阔,西界岭上坂、上王水库、笠帽岭、南泉岭,北接白门、闪阳,面积111.9平方公里;2010年进行整合提升和管理面积扩容,大侣片区划归开发区管理,增加10.5平方公里(其中2.9平方公里为江龙工业园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及现状保留安置区),开发区规划管理区达到122.48平方公里;2014年,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余下的土地也正式划归开发区管理。
2021年5月,整合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诸暨市城西工业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诸暨临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设立中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开发区域
2010年整合提升,扩容后规划管理面积达122.48平方公里,一级管理面积52.48平方公里。2021年5月,根据开发区(园区)提升和发展需要,在现有管理区域基础上(开发区涉及陶朱街道(部分)、暨阳街道(部分)和大唐街道(部分)区域共122.48平方公里,高新区涉及店口镇(部分)、姚江镇(部分)、次坞镇(部分)、应店街镇(部分)区域共35平方公里),调整开发区(园区)区域规划,形成开发区和园区地域总体相连、适应发展需要、产业布局分明的基本格局。目前开发区(园区)区域规划正在调整中。
三、机构设置
2021年5月,中共诸暨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中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党建室、内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经济发展处(挂安全监管处牌子)、招商处、建设处、人才科技处,并设6个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相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