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引用楼主syf于2007-11-15 21:26发表的 对省以下区划的看法 :
虽然不喜欢日本,不过并不是说小日本的好的东西就是我们不该学习的。
考虑到中国地大人多,我想我们可以近似把我们的一个省的区划等同于日本一国的区划来规划,或者说我们就把小日本当成中国的一个省考虑,参考日本省下面各级别的区划,来重新对中国大陆的其它省下面的区划就行调整,县要并为大县,各省下辖的县20-50个就合适(像海南的样因为考虑南海问题要保留的人口和面积都不大的省省下辖县控制在10个以下就行了)。
你的观点跟我完成是相同的啊!!!请看: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总之,并大县是实现省直辖县市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