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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为什么部分人认为,划分行政区划一定要以人口数为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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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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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毛毛虫777在2015-08-22 16:41重新编辑 ]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28
主要是为了安顿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3-02
照楼主说法,所有区划都永远不必动了。

原来汕头市下面,潮阳县200万人,南澳县8万人,同样是县级,合理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3-02
区划无所谓,主要是政府啊,政府管辖太小浪费,太多了管不过来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3-02
人口多,公共事务肯定多。人口只是行政区划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是唯一因素。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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