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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公报]淄博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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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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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新闻网  日期:2011-5-16  浏览:12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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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0年5月1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53.06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8.4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4.58万人。增长8.26%,年平均增长0.7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52.4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27.6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1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01人减少了0.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27.25万人,占总人口的50.16%;女性为225.81万人,占总人口的49.8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102.00下降为100.6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6.05万人,占14.58%;15-64岁的人口为341.61万人,占75.4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5.40万人,占10.0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8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51.5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82.83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170.42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109.1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964人上升为1138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5993人上升为1828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6573人上升为37614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6357人下降为2409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84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0.47万人,文盲率[5]由7.96%下降为2.83%,下降了5.13个百分点。
  六、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淄川区 73.19万人
  张店区(不含高新区) 78.08万人
  博山区 46.30万人
  临淄区 64.28万人
  周村区 36.23万人
  桓台县 50.40万人
  高青县 34.79万人
  沂源县 54.95万人
  高新区 14.84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地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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