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p.weixin.qq.com/s/A8R1RkzePN0e6K0hirBjpA关于我市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过渡性搬迁的公告
共青城发布 1周前
关于我市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过渡性搬迁的公告
经司法鉴定机构近期勘查鉴定,位于共青大道55号、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办公楼为“C级危房”,根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需要启动除险加固工作。
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自2020年8月5日上午9:00起,在该楼办公的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信访局等单位搬迁至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1-3楼(共安中大道20号)过渡办公,原办公电话和传真均保持不变。
待除险加固工作完成后,上述机关单位将回迁办公。因搬迁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共青城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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