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zjtz.gov.cn/art/2020/12/21/art_1229196936_1634835.html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0-12-21 10:33 台政函〔2020〕8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椒政〔2020〕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三甲街道,在原三甲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洪家场浦为界新设三甲街道、海虹街道。洪家场浦以南区域为新设立的三甲街道,区域面积约29.55平方千米,下辖楼里、明亮、同利、三塘、东海、四甲、金家、海保、晨光、滨海、老海城、三丰、利益、三甲、街浦、一心、卫国、海丰、沿海、保家、裕广堂、甲南、坚决、优胜、优良、解放、石柱、街下、海明和改革等3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三甲大道158号;洪家场浦以北区域为新设立的海虹街道,区域面积约16.5平方千米,下辖朝阳社区(原新王、半坦村),飞龙、高闸、光辉、翻身、六甲、和平、解家、东兴(原郭家、建设村)等行政村,共1个社区、8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开发大道东段818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椒江区由8个街道、1个镇,调整为9个街道、1个镇。
你区政府要会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变更,并向市政府报告。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行政区划变更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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