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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尚义镇等13个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的批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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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5-12

各镇人民政府:

尚义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尚府〔2020〕110号)、思蒙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思府〔2020〕38号)、太和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太府〔2020〕44号)、崇礼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崇府〔2020〕25号)、富牛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富府〔2020〕82号)、修文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修府〔2020〕32号)、松江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松府〔2020〕33号)、永寿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永府〔2020〕20号)、三苏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三府〔2020〕27号)、复兴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复府〔2020〕31号)、多悦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多府〔2020〕28号)、万胜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万府〔2020〕20号)、秦家镇政府《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眉东秦府〔2020〕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尚义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曙光社区、七里村合并,设立七里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1个,居委会驻原曙光社区居委会。

(二)将正中街社区、全意村合并,设立全意社区,下辖居民小组7个,居委会驻原全意村小学所在地。

(三)将五里墩社区、农林村合并,设立象耳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5个,居委会驻原象耳镇政府驻地。

(四)将祥和社区、营盘村合并,设立白马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0个,居委会驻原祥和社区居委会。

(五)将刘巷社区、顺河村合并,设立刘巷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3个,居委会驻原刘巷社区居委会。

(六)将中心村、李店子社区、马庙村、三官村合并,设立中店社区,下辖居民小组21个,居委会驻原中心村村委会。

(七)将君乐村、红旗村合并,设立红旗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1个,居委会驻原红旗村村委会。

(八)将龚村、兴隆村合并,设立龚村,下辖居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龚村村委会。

(九)将万坡村、桥楼村合并,设立桥楼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万坡村村委会。

(十)将对坡村、铁炉村合并,设立铁炉村,下辖村民小组12个,村委会驻原对坡村村委会。

(十一)将万冲村、太宝村合并,设立太宝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万冲村村委会。

(十二)将熊公村、观音村合并,设立观音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熊公村村委会。

(十三)将寿灵村、云阁村合并,设立云阁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云阁村村委会。

(十四)将黄庙村、舒林村合并,设立舒林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舒林村村委会。

(十五)将英勇村改为英勇社区,居委会驻原英勇村村委会。

(十六)将许村改为万华社区,居委会驻原许村村委会。

(十七)西堰社区居民委员会保留建制不变。

二、思蒙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娴婆村、新风村合并,设立娴婆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娴婆村村委会。

(二)将莲花村、梯子口村合并,设立莲花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三)将蒲坎村、铧头村合并,设立铧头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蒲坎村村委会。

(四)将镇南村、沈店村合并,设立镇南村,下辖村民小组18个,村委会驻原沈店村村委会。

(五)将石沱村、莲池村合并,设立石沱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石沱村村委会。

(六)将合林村、清水村合并,设立合林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合林村村委会。

(七)将桂树村、黄家社区合并,设立黄家社区,下辖居民小组9个,居委会驻原桂树村村委会。

(八)思蒙社区、车城社区、谌银村、宋堰村、泥河村、平山村、三大湾村、碧江村、藕花村、张场村、工农村、花池村、新堰村保留建制不变。

三、太和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大林村、建国村、太和社区合并,设立大林社区,下辖居民小组20个,居委会驻原大林村村委会。

(二)将仙桥村、狮子湾村合并,设立仙桥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仙桥村村委会。

(三)将龙亭村、东方红村合并,设立龙亭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6个,居委会驻原龙亭村村委会。

(四)将金光村、前锋村合并,设立金光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金光村村委会。

(五)将罗家村、农光村合并,设立罗家村,下辖村民小组10个,村委会驻原罗家村村委会。

(六)将新桥村1、2、3组与三江村合并,设立三江村,下辖村民小组11个,村委会驻原三江村村委会。

(七)将新桥村4、5、6、7组与永丰村合并,设立永丰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永丰村村委会。

(八)悦兴社区、龙石村、马堰村、群富村、四维村、元宝村、远光村、莲墩村保留建制不变。

四、崇礼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中桂村、观盛村合并,设立中桂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观盛村村委会。

(二)将中塘村、金江村合并,设立中塘村,下辖村民小组18个,村委会驻原金江村村委会。

(三)将石子村、红阳村合并,设立家相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石子村村委会。

(四)将玄翁村、蟠龙村合并,设立玄翁村,下辖村民小组19个,村委会驻原玄翁村村委会。

(五)将中坊村、新街社区合并,设立复盛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8个,居委会驻原新街社区居委会。

(六)将岷江村、韩宾村合并,设立韩宾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3个,居委会驻原岷江村村委会。

(七)将白马村、光华村合并,设立光华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8个,居委会驻原白马村村委会。

(八)将洪庙村改为洪庙社区,居委会驻原洪庙村村委会。

(九)将柏杨村改为柏杨社区,居委会驻原柏杨村村委会。

(十)将万坝村改为万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万坝村村委会。

(十一)蟆颐社区、崇礼社区、大定桥村、桃园村保留建制不变。

五、富牛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富牛社区、桐坡社区合并,设立富牛社区,下辖居民小组7个,居委会驻原桐坡社区居委会。

(二)将土地社区、双灯村合并,设立土地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0个,居委会驻原土地乡政府驻地。

(三)将松林社区、中复村合并,设立松林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3个,居委会驻原松林社区居委会。

(四)将牟堰村、宋程村合并,设立宋程村,下辖村民小组11个,村委会驻原牟堰村村委会。

(五)将曾庙村、龙河村合并,设立曾庙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曾庙村村委会。

(六)将花桥村、庆丰村合并,设立花桥村,下辖村民小组11个,村委会驻原花桥村村委会。

(七)将玉龙村、刘堰村合并,设立玉龙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刘堰村村委会。

(八)将长虹村改为长虹社区,居委会驻原长虹村村委会。

(九)将广佛村改为广佛社区,居委会驻原广佛村村委会。

(十)河东社区、牛路口社区、相东社区、永光村、荷花村保留建制不变。

六、修文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铝城村、列神村、青龙村合并,设立铝城社区,下辖居民小组20个,居委会驻原青龙村村委会。

(二)将东光社区与罗营村9、10组合并,设立东光社区,下辖居民小组21个,居委会驻原东光社区居委会。

(三)罗营村1、2、3、4、5、6、7、8组不变,村委会驻原罗营村村委会。

(四)将英雄村、上码桥村合并,设立英雄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上码桥村村委会。

(五)将三宝村、凌江村合并,设立三宝村,下辖村民小组18个,村委会驻原凌江村村委会。

(六)将大轮村、易新村合并,设立大轮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易新村村委会。

(七)国庆村、龙合村、十字卡村、岳营村保留建制不变。

七、松江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新民村、中坝村合并,设立中坝新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新民村村委会。

(二)将鲜滩村、眉青村合并,设立鲜滩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鲜滩村村委会。

(三)将石洋村、王桥村合并,设立王桥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石洋村村委会。

(四)将张坎正街社区、张坎新街社区合并,下辖居民小组11个,设立张坎社区,居委会驻原张坎正街社区居委会。

(五)五里山社区、松江社区、登云村、龙堰村、光荣村、五里村、茶店村、丁塘村、山坝村保留建制不变。

八、永寿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永寿社区、蔬菜村合并,设立永寿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1个,居委会驻原蔬菜村村委会。

(二)将罗平社区、张槽村合并,设立罗平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0个,居委会驻原罗平社区居委会。

(三)将铁象村、高丰村合并,设立报恩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高丰村村委会。

(四)将石佛村、四桥村合并,设立石佛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石佛村村委会。

(五)将永德村与永新村1、2、3、4、5组合并,设立永新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永新村村委会。

(六)将永胜村与永新村6、7、8、9组合并,设立永胜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永胜村村委会。

(七)将河塘村、鸿化村合并,设立河塘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鸿化村村委会。

(八)永江村、永华村、冷中坝村、双桥村保留建制不变。

九、三苏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广济社区、卫星村、斯营村合并,设立广济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7个,居委会驻原广济乡政府驻地。

(二)将望苏村、百家村合并,设立望苏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望苏村村委会。

(三)将文星村、明光村合并,设立明光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明光村村委会。

(四)将胜光村、胜龙村合并,设立胜龙村,下辖村民小组19个,村委会驻原胜龙村村委会。

(五)将东馆村、凉风村合并,设立东馆村,下辖村民小组20个,村委会驻原东馆村村委会。

(六)将新西村、集体村合并,设立新西村,下辖村民小组21个,村委会驻原新西村村委会。

(七)伏龙社区、丛林村、济光村、三苏村、陈沟村、连鳌村、五一村、鸭池村保留建制不变。

十、复兴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高塔村、邵子村合并,设立高塔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邵子村村委会。

(二)将膏村、白塔村合并,设立白塔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膏村村委会。

(三)将金花村、红陵村、通政街社区合并,设立金花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3个,居委会驻原金花村村委会。

(四)将艾林村、山祠村合并,设立山祠村,下辖村民小组13个,村委会驻原山祠村村委会。

(五)将西湃村、红五星村合并,设立红五星村,下辖村民小组16个,村委会驻原西湃村村委会。

(六)将长山埂村、群英村合并,设立长山埂村,下辖村民小组19个,村委会驻原群英村村委会。

(七)将五圣村、力争村合并,设立五圣村,下辖村民小组18个,村委会驻原力争村村委会。

(八)将八井村、石榴村、柳圣社区合并,设立柳圣社区,下辖居民小组24个,居委会驻原柳圣社区居委会。

(九)将桂花村、楠桥村合并,设立楠桥村,下辖村民小组17个,村委会驻原桂花村村委会。

(十)复兴社区、正义村、五皇村保留建制不变。

十一、多悦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海珠村、天公村合并,设立海珠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海珠村村委会。

(二)将华藏村、两河口村合并,设立郑军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华藏村村委会。

(三)将红丰村、一里村、马桥村、宋坪村合并,设立正山口村,下辖村民小组25个,村委会驻原正山口初中校所在地。

(四)多悦社区、林埂村、永生村、滴水村、东风村、会龙村、付庙村、石马村、宝藏村保留建制不变。

十二、万胜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万光村、祝山村合并,设立万光村,下辖村民小组9个,村委会驻原万光村村委会。

(二)将众家村、建新村合并,设立众家村,下辖村民小组12个,村委会驻原建新村村委会。

(三)将天池村、共同村合并,设立天池村,下辖村民小组8个,村委会驻原共同村村委会。

(四)将万新村、天乐村合并,设立万新村,下辖村民小组9个,村委会驻原万新村村委会。

(五)将龙池村、繁荣村合并,设立龙池村,下辖村民小组10个,村委会驻原龙池村村委会。

(六)万胜社区、艾光村、万利村、大同村、新星村、新四村保留建制不变。

十三、秦家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将弥陀村、王沟村合并,设立弥陀村,下辖村民小组15个,村委会驻原王沟村村委会。

(二)将大佛村、白庙村合并,设立大佛村,下辖村民小组14个,村委会驻原白庙村村委会。

(三)将秦家社区、春光村、火星村合并,设立秦家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3个,居委会驻原春光村村委会。

(四)将盘鳌社区、郑湾村、盘鳌村合并,设立盘鳌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8个,居委会驻原盘鳌社区居委会。

(五)将晋凤社区、张庙村合并,设立晋凤社区,下辖居民小组12个,居委会驻原晋凤社区居委会。

(六)麻桥村、古新村、海螺村、周庙村、大洪村、白堰村保留建制不变。

各镇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批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指导建制调整后的村(社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好村(居)民自治相关工作。完善落实好村(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加强村(社区)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做好集体资产的划转移交工作,统筹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大力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把改革的红利真正转化为发展的实效。

此复。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5-12
前两年的乡镇合并,现在开始村社合并了。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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